新聞背景:
約有5萬把共享雨傘現身杭州街頭,它們分布在杭城的火車站、地鐵站、商場等公共區域。可是23日,記者來到武林廣場、西湖文化廣場地鐵站,竟然已經找不到一把共享雨傘。是被市民借光了嗎?經過采訪得知,原來地鐵站的共享雨傘是被城管執法人員收走了。(6月25日《錢江晚報》)
“共享”并不天然是經營者的通行證
“共享經濟”是一個充滿時代感的詞匯,在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的當下,共享經濟的理念為人們提供了一類“可持續發展”的思路。有不少人為了趕上共享經濟的快車而絞盡腦汁,與此同時,“盲目共享”的情緒也在部分企業的腦中滋生。也許在不少人眼中,租賃服務插上互聯網的翅膀,就能稱之為“共享”,可事實上并非如此。共享經濟需要以“優化資源配置”為目標,而它的基本要求是得符合公共利益。
缺乏以公共利益需求為導向的共享經濟,容易落入盲目泛濫的深淵,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的隨意停放,共享充電寶的浪費現象,共享雨傘的到處懸掛,都是不符合公共利益的表現。【詳細】
“共享”并不天然是經營者的通行證,“共享”也不必然意味著“超前于法律的先進性”,甚至所謂的“共享”很多時候本身都是名不符實的。當“共享”成為一個無所不裝的筐,成為了一種自我感覺良好的幻象,那么現實必將重申真相。【詳細】
“共享經濟”考驗著城市管理者的耐心
很顯然,對于共享雨傘,杭州城管以占用公共設施資源之名將其“收走”并不違規,而事實上共享雨傘無論掛在街頭護欄還是按照共享e傘創始人所言放在桶里,只要擺放在車站、商場等公共區域,也僅是占用公共資源大小多少的問題,城管部門都能找到將其“沒收”的執法依據。而反過來說,離開這些公共區域,無論怎樣擺放,不能給用戶使用帶來便利,共享企業以及共享雨傘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因此,應對日益增加的共享服務,考驗的是城市管理者的科學智慧和包容態度以及執法理念上的與時俱進。【詳細】
“共享經濟”說到底就是分享經濟,是互聯網思維在現實生活中的一種衍生,促進“共享經濟”的發展,考驗著城市管理者的耐心、寬容心,以及創新城市管理的能力,動不動揮動“大棒”壓制、取締,是管理懶政和無能的表現。【詳細】
雨傘與市容并不是不共戴天的一對冤家
“有一利必有一弊”。共享雨傘也出現了有違現行城市管理制度的問題,給市民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即使共享雨傘再好,也不能違反城市管理規定。這就對城市管理提出考題,怎樣能放大共享經濟的優點,消除共享經濟的弊端,讓它更好造福市民,達到供需與管理三方的最佳契合,共同享用共享經濟的紅利。共享單車有一個治理亂停亂放影響交通的問題,共享雨傘,同樣有一個治理有礙觀瞻影響市容的任務。
但是應該注意,對待新生事物,尤其是對待顯然有益于大眾的新生事物,不能一禁了之,而應與時俱進隨勢而變。反之,則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增加了城市的管理成本。再說,雨傘與市容未必非針鋒相對,并不是不共戴天的一對冤家。解決得好,還可能是城市一道獨特靚麗的風景。【詳細】
微言大義:
@貓妖的窩:這運營很奇怪,雨傘拿回家是很容易的事情,除非投入大量定點電子租還設備。這樣亂掛,盈利模式在哪兒呢?
@家屬院小賣部:不能以共享之名占用公共資源!
@玩什么奧特曼:自己去申請弄個專門擺放的地方吧,憑什么國家的基礎設施成為你賺錢的基石?
@麥吉麗三部曲神仙膏小芳:可以與很多商家合作,放大馬路上真不太合適。
中國經濟網編后語:
自共享單車在市場上受青睞后,共享產品便如雨后春筍蓬勃而出,共享汽車、共享充電寶、共享雨傘等都是此類。共享經濟給人們帶來了便利,也給城市管理帶來挑戰。對新生事物,管理者要有包容心,但運營方在投放產品之初,也該有明確理念,不能借“共享”之名侵占公共利益,畢竟,“共享”不是一個萬能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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