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保監會發文,歷時兩年的以房養老試點終于開始向更多的地域推廣開。而政府再次出手擴大試點范圍,延長試點時間,這不僅有利于這一養老產品盡快走向成熟運作,更是為養老事業的發展注入了活力。
在過去的兩年時間里,總計有38戶47人簽約并完成保險手續辦理。這個成績相對于我國2億多老年人口規模來講,實在少得可憐。因此,質疑“以房養老”政策遇冷的觀點鋪天蓋地而來。
一方面,受制于我國傳統的養老觀念,絕大多數家庭堅持著“養兒防老”的觀念,認為房產將來要留給子女,一旦房價波動,擔心自己未來吃虧;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對“以房養老”也并不熱心。到目前為止,參與“以房養老”試點的保險公司中,僅有幸福人壽一家推出了相關產品。寥寥無幾的參與者讓這個沉甸甸的政策顯得無比孤單。
事實上,“以房養老”并不是一項適用于大眾群體的政策,而是一個小眾業務,試點的目的是發揮保險特長,填補市場空白,為擁有房產且能自主支配房產的特定老年群體增加一種養老選擇,為老年人提出了一個新的養老解決方案,滿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養老、增加養老收入、長期終身領取養老金的三大核心需求。
筆者認為,“以房養老”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時間慢慢積累,我們與其關注有多少人參保以房養老產品,不如多給“以房養老”政策一點時間。
一方面,經過一段時間的推廣,第一批領取保險金的用戶可以現身說理,這對于政策的實施絕對是一劑或廣告;另一方面,鼓勵更多的保險公司參與其中,開發出更多的配套產品,只有市場化的競爭,才能激活“以房養老”,讓更多消費者享受到政策紅利。
當前我們應該做的首先是完善相關政策配套,鼓勵更多保險公司參與其中,優化保險產品供給,并進一步積累經驗、完善監管;其次是加大宣傳。由于政策的特殊性,想要更多的老人了解政策,必須配有專業的工作人員,只有更多人了解政策,才能逐步增強人們對于“以房養老”的信心,從而為更多老年人提供更加豐富的養老服務、更加靈活的投保選擇。
(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