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12月2日21時許,遼寧沈陽渾南新區SR新城A座102號商住樓外墻保溫材料發生大火。當地應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員稱,原本只是五樓的一戶窗口外墻保溫起火,由于離樓體最近的消防通道被停放的車輛堵塞,未能在初期階段控制火情,6分鐘火就竄到了30層。
堵塞消防通道是普遍情況
消防通道被小區車輛、雜物等堵占,早已演變成老生常談的話題。在全國消防日到來之際,記者通過在北京多個小區實地走訪發現,一些私家車車主為圖停車方便,消防通道就被堵得嚴嚴實實,這其實是消防通道的縮影,除北京之外的全國其它地方,也不容樂觀。近年來,因消防通道被擠占,導致消防車難以及時救火慘痛教訓在全國各地屢屢上演。【詳細】
目前不少居民小區消防通道名存實亡。一些小區為了阻止私家車進入,人為設置水泥墩或其他障礙物,有的小區在消防通道上亂搭亂建,還有的小區為了防盜實行封閉式管理,堵塞消防通道。另外還有一些單位和個人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埋壓圈占消防栓,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行為相當普遍,大量的消防設施、器材被損壞、挪用,發生火災后起不到應有的作用。【詳細】
法律規定的處罰力度不夠
依據我國《消防法》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對單位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詳細】
相較于堵塞消防通道后果的嚴重性,現行法律規定的威懾力和處罰力度明顯不夠,這也是消防通道屢遭占用、堵塞的主要原因。正因為追責力度偏軟、執法存在難度,才在客觀上縱容了一些車主的僥幸和自私心理,導致消防通道處于“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尷尬境地。對某些車主來說,單純的消防安全宣傳作用有限。【詳細】
保證暢通無阻要多方努力
首先,要讓各主體部門發揮應有的責任。住宅小區消防通道的管理主體是小區物業,在小區內占用恣意占用消防通道的,需要物業去協調與處理;而小區外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應當依法由城管出拳整治。更為重要的是,對不按法律規定處理的,消防部門要用足既有法律,依法追究其違法責任。【詳細】
違法成本不能再這么低了。機動車違法占用消防通道的危害絲毫不亞于酒駕, 理應加大懲治力度。近年來,不少專家呼吁完善立法,只要占用消防通道就應追責,可考慮根據違法行為性質的嚴重性,對當事人處以拘留處罰或直接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進一步強化單位責任落實,通過部門執法倒逼物業、居委會等責任單位主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詳細】
微言大義:
@謀叔心理學:可以考慮納入個人征信。
@西北漠白楊:單靠法規法律約束和人們的自覺意識不夠,還需要從管理應用方面尋找新方法。
@若水若柔若虛:占用消防通道,難道不是危害公共安全嗎?
@aaa:這樣的人實在是太令人討厭了。
@云隱二位由木人:建議別給車主打馬賽克了,畢竟人家都不要臉了。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編后語:
消防通道看起來就是一條過道,但火災來臨時,就是救命的路。占用消防通道是違法行為,消防法對此有明確規定。消防滅火就是與火情賽跑,搶先一步才能減少生命財產損失。在生命安全面前,絕不容“霸道”者恣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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