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官網日前發布消息稱,為解決民眾辦事時遭遇到的姓名冷僻字識讀難題,公安部商請工信部、人社部、住建部、衛計委、央行、中國民用航空局、鐵總等7部委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積極解決姓名中含冷僻字居民身份證社會應用問題,推動姓名中含有冷僻字身份證在各用證部門特別是基層窗口單位全面正常使用。(7月24澎湃新聞)
由于個人名字中含有冷僻字,從而在身份證應用上出現重重障礙的“新聞”,仍舊時有出現。雖然這種現象似乎并不具有普遍性,但當問題真切發生在某個人身上時,卻足夠嚴重。像此前媒體報道的,“上海一市民只因姓名里有冷僻字,申領身份證7年未果”,類似的遭遇給個人帶來的影響可想而知。就此而言,相較于單純的提醒公民盡量少用冷僻字起名,多個部門聯合推動含有冷僻字的身份證正常使用,顯然更為人性化,也是公共服務應有的一種回歸。
事實上,據此前的統計數據,我國有將近6000萬公民的名字中含有冷僻字。從冷僻字名字所占的比例來看,該問題也已經不容忽視。理想中的公共服務,就應是具備普惠性,是以公民的具體需要為依歸。更何況,隨著信息技術的進步,對于生僻字的錄入已經不存在技術上的門檻,且在成本上也基本可以忽略,更多只體現為一道字庫信息更新和共享的程序而已。這種背景下,若還出現公民因名字中含有生僻字而“寸步難行”的尷尬,實在說不過去。
更為重要的是,一個公民若僅僅因為自己名字中含有冷僻字就不得不承受各種不便,這本身也是公民權利的一種損害。正如有政協委員所指出的,“姓名代表了漢字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應該保護的,不應該為了方便限制公民的取名自由。”特別是在實名制普遍化推廣的今天,“冷僻字”問題大大提升了公民權利遭遇限制的可能。
這次公安部所發布的要求中,明確提出:“要結合實際抓緊推進業務信息系統字庫升級工作,即便在字庫沒有完成升級的情況下,也要保證公民使用姓名中含冷僻字的身份證辦理相關事務時沒有限制、正常辦理。”同時,在落實的過程中,也應確保執行效率和進度。公安部早在2004年就開始對戶籍登記信息中的冷僻字進行收集,但這么多年過去,生僻字問題仍時有發生,這之中到底是重視不足的問題,還是缺乏部門聯動,這次政策的執行需要汲取教訓。
看似“冷門”的冷僻字問題,其實考驗的恰恰是公共服務的成色。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