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盯住重要時間節點,暢通舉報渠道,“五一端午期間監督舉報曝光專區”在兩節前夕設立。從5月4日至日前,中紀委監察部網站連續6周發布各地反“四風”成績單,共通報52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從各地情況看,違規配備和使用公車仍然屢禁不止,6周時間共通報超過120起,占總問題數的近四分之一。其中,又以公車私用現象最為突出。(6月13日 新華網)
違規使用公車問題再次“問鼎”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通報排行榜,足見其積弊之深。當前,正值基層公車改革落地開花之際,又逢市縣鄉換屆之時,處于雙重敏感的重要節點,對于頂風違紀者,必須“零容忍”,必須嚴格執紀監督、嚴格責任追究,讓那些問題官員“不敢”、“不能”私用公車。
事實上,為規范公務用車,十八大以來,中央先后出臺了“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等一系列制度法規,以及《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等專項文件,明確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然而,從中紀委近幾年通報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情況看,違規使用公車行為依然高發。
違規使用公車問題緣何屢禁不止?監管缺失、問責乏力是直接原因。由于公車數量龐大、使用頻繁,公車私用現象出現的幾率大幅增大,并且違規成本極低,從以往案例看,各地對公車私用的處理,大多停留在警告、記過、免職層面,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頂風違紀的歪風邪氣。公車私用積習難除的原因雖然是多方面的,但人的主觀因素卻是決定性的,在特權思想、“官本位”思維主導下,一些領導干部把公車私用當成是一種權力、地位的象征,對違規配置使用公車行為、謀取灰色福利仍心存僥幸,認為“公車私用不算問題,是小節”。
治理違規使用公車問題要從源頭抓起,從一定意義上講,人的思想就是“源頭”。要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強化問題導向、突出經常教育,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著力清除特權思想、“官本位”思維,讓領導干部從思想上筑牢拒腐防變的堤壩,切實增強自身“免疫力”,對公車私用問題真正做到“不想”。當然,要做到“不想”,不僅僅單靠學習教育,還要高舉“問責之劍”、牢織“監督之網”、打造“制度之鎖”、用好“車改之籠”,有效清除“公車違規”問題生存的空間,讓那些私欲重的官員“不敢”、“不能”私用公車。由“不敢”到“不能”到“不想”,才是解決違規使用公車問題要達到的更高層次。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