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漢中一名駕照學員在駕校里竟然發現有人用一輛司法制式警車在駕校練車,他很是不解,警車怎么能用來當教練車呢?從這名學員拍攝的視頻中,可以看到,駕校訓練場上有人坐在一輛司法制式警車上向后倒車,似乎是在練習側方位停車,旁邊還站著幾個人在指揮。隨后,記者來到了這段視頻的拍攝地——漢中市漢運司駕校。在駕校的院子里,記者看到了視頻中的那輛警車。從這輛車的外觀看,無論是車牌、警燈,還是車輛上的噴涂都與一般的制式警車無異。(7月10日北青網)
隨著公車改革的推進,我國基本上所有公務機關都對相關公車進行了拍賣處理,即使未進行拍賣也貼上了公車改革封條等待拍賣,那么公車拍賣后應該作何處理?我想這就是本事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我想作為司法制式公車的拍賣主體有義務對外觀進行改造,因為作為買受人來說他們的競拍后又進行改造不僅需要更改備案,更是耗費資金的行為,而且開著這樣的車還有一種說不出的“榮耀”,難道不改外觀和裝飾是為了更好的價格?但是我們國家司法部門的威嚴何在?
眾所周知,司法制式警車的行使權是代表我國相關司法部門出勤時用車,對于其用途是有著相當的規范,這就好比退伍軍人一樣,他們能帶走的是衣服,但是肩章、領章絕對不能帶走,否則就會對其身份造成誤解。而當司法制式警車的行使,普通群眾就會對駕駛者的身份造成同樣的誤解,那就是開車的人就是司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可想如果他開這車去釣魚,去風月場所,那么國家的利益從哪里保護呢?國家的威嚴又從哪里彰顯呢?
我想公車在拍賣之前應由地方對于相關由國家機關標識的印記進行統一清除,絕不能給好政策抹黑,絕不能在小事小節上破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絕不能讓無權者因為公車未改造就拍賣而披上權利的假外衣,在根本上保護我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也是我們國家尊嚴的自我保護。
公車改革是符合我國基本國情的,是向人民表達我們政府對于浪費說不得決心,但是遇到這樣沒有改裝就拍賣實在是沒有預想到的,但是這也從側面體現了相關部門對于公車拍賣的監管不到位,即使有監管落實不到位。所以說,我們必須總結該起公車拍賣的失敗案例,在今后的公車處理中汲取教訓,在其他的公務私有化處理中舉一反三的制定相關制度,避免相關問題的出現,在根本上杜絕這一現象的發生,維護國家尊嚴,政府利益,人民信賴。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