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近日提出,在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實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長假”政策措施,引起輿論關注。人民日報微博表示,這種探索值得鼓勵。(1月13日澎湃新聞)
2.5天休假模式并非新鮮事,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8月份下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提出鼓勵彈性作息,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閑度假創造有利條件,“2.5天休假”從此躍上臺面,先后有多個省份出臺意見跟進,江西吉安、山西晉中等地率先實施。
2.5天休假從一開始就是與促進旅游、消費聯系在一起,這次河北省的提議,同樣來自一份《關于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休假能促進旅游,旅游能帶來消費,這是必然的積極作用,無論五一黃金周,還是國慶長假,其出臺背景與達到的效果,都是如此。自1999年以來,井噴的假日經濟成為神州大地上一道亮眼的風景線,不斷刷新各項指標。2018年國慶假期,全國共接待國內游客7.26億人次,實現國內旅游收入5990.8億元,已是1999年同期出游人數2800萬人次、旅游收入141億元的多少倍了。
在實行2.5天休假模式的地方,相關效應也是如此,靖邊縣實行2.5天休假制度以后,游客量增加了20%左右。越是旅游大市,推動2.5天休假越積極,貴州省的黔南州,還要求結合“周五下午+周末”小短假,突出推薦路程合理的旅游產品,對休假作息安排、激發旅游休閑消費需求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工作不力的要問責。
休假本應是勞動者的神圣權利,也是一項休閑剛性需求,理想的休假當是普惠制,各行業的勞動者都享有機會均等與平等的休假制度,但實際執行中,常是冷熱不均,每次相關休假制的推出引起熱議,就是因為現實中不能做到雨露均沾,有的能落實,有的落實不到位,淪為“小眾化”的假期。從2.5天休假的實施來看,受惠人群多集中于機關事業單位,且集中于熱心推動旅游的地區,能從旅游經濟受益的,可以作為任務來督辦,如此休假搭臺,旅游唱戲,讓休假又失去了本來的休息意義。
無論法定長假還是小長假,其實,都不妨大大方方,干干脆脆,該給勞動者的就給勞動者,不必借著促進旅游、消費的名義,讓休假反倒成了一項副產品與附屬品,顯得底氣不足。而“鼓勵”“有條件”之類的提法,本身就留有余地,誰有條件誰沒條件,全憑各地方或相關部門說了算。無論哪種假期,重要的是一視同仁落實到位,不厚此薄彼,讓加班加點的付出,能有閑暇給還回去,這樣,任何假期的推出,才能真正暖心走心。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