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網友通過“合肥市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反映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大楊鎮政府,“幾十年來一直沒有年休假,請相關部門查詢一下,還給員工一個應有的福利。”廬陽區政府的回復并未否認,稱大楊鎮目前水源保護區整治等中心工作任務繁重,為按質按量完成上級交代的工作,暫時未實行年休假制度。(8月26日中國新聞網)
基層干部群眾反映加班多、休假難,近年已成媒體報道熱點。日常工作層層加碼,周期性重點工作如約而至,突擊任務一個接一個,“五加二”“白加黑”在一些地方已成常態,“帶薪休年假”更是如鏡花水月。據記者調查,休假難具有普遍性。不僅是公職人員,基層不少事業單位由于長期事多人少,工作壓力大,再加上人員配置不均衡、流動性大等問題,員工正常休假同樣得不到保障。
休假難已引發各地干部群眾不滿,引起各方關注。今年以來,先后有上海、吉林、山東等地下發紅頭文件,要求各地落實干部休假制度,并明確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帶頭帶薪休假。今年6月,《人民日報》刊發題為《讓休假成為慣例》的評論,認為“一個好的領導,不僅自己要帶頭休假,更要合理安排員工的休假”,表明休假難已引起更高層次的關注。
其實,休假遠不是“慣例”那么簡單,而是基本人權。憲法四十三條規定,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公民休假權是基本人權,受憲法保護。公務員法、勞動法,以及各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也明確勞動者享有休假權利。也就是說,大到憲法,小到勞動合同,休假都是勞動者享有的法定權利,而且這一權利人人平等,不隨勞動者從事工作行業不同、單位有別、職務高低、工作輕重、性別差異、年齡大小等而改變。
遺憾的是,勞動者如此神圣的休假權利,常常被單位的土政策、某項臨時性工作、領導一句話而剝奪,還譽之為“舍小家顧大家”,而正常休假則可能被當成是缺乏大局觀的斤斤計較者。正常的休假權利被漠視,反常的“加班常態化”被推崇,長此以往,出現鎮政府員工幾十年沒年休假的奇葩事,也就不足為奇了。
統而言之,休假難,病在基層,根在上層,難在領導。進入新時代,領導干部要與時俱進,轉變觀念,尊崇憲法和勞動法,在統籌好整體工作的同時,保障職工休假權利,切忌把休假當成給下屬的恩賜。列寧早就說過,不懂得休息,就不懂得工作。勞動者的休息權得到保障,才能更大更持久地激發工作熱情。違背勞動者意愿,漠視其休假權利,無論如何,都難言是一個好領導。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