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士瑞信銀行和英國巴克萊銀行因黑池交易違規向美國監管當局支付了逾1.5億美元的巨額罰單。此前,美國聯邦法院首次以商品交易欺詐及幌騙罪刑事起訴華爾街一名高頻交易員。一系列事件顯示,金融違規操作已成為監管的重要目標,并呈日趨嚴格的態勢。
黑池交易是場外交易的一種形式,2005年由高盛公司在美國推出,以防止大宗交易對場內市場造成巨大沖擊。隨著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黑池交易、高頻交易等場外交易方式逐步興起,電子化成為這種交易的一個重要屬性。成立于2005年8月的電子化場外交易商(BATS)所搭建的交易系統已經成為美國第二大交易市場和歐洲第一大柜臺交易市場,也是全球最大的高頻交易、黑池交易和場外市場交易商。2015年,BATS在美國股票和期權市場的交易規模分別達到了21.1%和9.6%,在歐洲股票市場的交易規模也達到了24.4%。根據美國學者邁克·劉易斯的統計,2014年高頻交易約占美國股市交易比重的70%。
交易方式的創新有其有利的一面。以黑池平臺交易為例,買賣雙方對場外大宗股票交易指令匿名撮合交易,既可為市場提供流動性,特別是在市場交易寡淡時維持標的交易順暢,又能避免對傳統交易所市場造成巨大沖擊,防止大額賣出對價格產生斷崖式影響。
但是,作為金融市場上的新生事物,高頻交易、黑池交易等也隱藏著巨大的金融風險,成為全球監管者十分頭疼的難題。風險之一是信息相對不透明,業務基本游離在監管體系之外,成為風險較大的影子銀行業務,同時容易引發欺詐、幌騙、破產以及投資者保護等問題。風險之二是此類交易往往使資產交易價格偏離應有價值,一定程度上對傳統交易所市場價格形成不良影響甚至是操縱,導致金融市場體系的價格扭曲。風險之三是此類交易對技術的依賴程度很高,可能因技術問題或操作風險導致嚴重的流動性枯竭甚至系統性風險。
大規模的電子化場外交易成為金融監管的重點對象,這是金融交易平穩、金融市場有效以及金融體系穩定的內在要求。美國聯邦法院、證券交易委員會等機構的處罰行為,反映了監管嚴格的趨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強化了金融監管力度。高頻交易、黑池交易和場外交易等相關金融機構、交易市場和基礎設施等,基本都被納入到監管體系中,以防止出現監管漏洞或空白。二是提高了信息披露水平。根據法律規定,黑池交易等無需向公眾披露信息、但需向監管機構公開,監管機構為此要求交易商必須健全信息報告制度。三是注重創新與監管的平衡。美國等監管機構并沒有因違規交易而限制高頻交易、黑池交易等創新手段,而是以強化監管來防范此類金融創新對價格、市場以及金融體系的沖擊,注重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動態平衡。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