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標語應釋放善意
安徽合肥 劉 杰
“誰燒一把火,誰進派出所”“冒煙必罰,點火必拘”“從嚴從重打擊第一例縱火人”……據報道,為禁止焚燒秸稈,一些地方又打出了刺眼的標語,引起群眾不適。
這些標語所警示的行為,要么污染環境,要么容易引發山火,的確應當禁止。明者見危于無形,智者見禍于未萌。預見到可能發生的危害,對群眾提前予以警示和提醒,甚至將治理端口前移,出發點是好的。問題是,這樣的標語,警示的語氣太過激烈,簡單化的對立思維,把群眾假定為對手,而不是合作者,實際效果未必好。拿農民焚燒秸稈來說,它并非簡單的是非問題,而是社會生活迅速變化帶來的新挑戰。直接焚燒在過去不是大問題,現在則會引起系統性的環境危害,但這個責任不該由農民獨自承擔。一語禁之,卻無相應的配套補償,多少有些不近人情。非此即彼,單方面強調違法的后果,農民感受不到政策的善意,配合的積極性就不會太高,效果可想而知。
做群眾工作的方法有千萬條,但不管怎樣,換位思考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更多考慮群眾的實際情況和切身利益,找準問題的癥結,政府提出的口號、推出的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得到群眾的積極配合。
“不合理低價游”當抵制
湖北武漢 段思平
國家旅游局近日提示,希望游客要堅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不得與經營者簽訂虛假合同,“一旦被查獲,不僅不能獲得賠償,還將受到處理”。這個提法迅速在網上引發熱議。
“游客在不合理低價游中被騙還要遭處理”,乍一看有些不合理,仔細分析就能發現,這其實是誤讀。事實上,被處理是有前提條件的,即“游客與經營者簽訂虛假合同”。換言之,如果游客明知低價游有貓膩,還主動迎合經營者,助其規避行政主管部門執法檢查,才會被處理。因此,這并不過分。
問題是,游客怎么判斷哪些屬于“不合理低價游”?國家旅游局此前發布過《關于打擊組織“不合理低價游”的意見》,其中有一條最直觀的標準,即旅游產品價格低于當地誠信旅游指導價30%以上,就屬于不合理低價游。可見,甄別起來并不難。
從這個意義上看,國家旅游局的提示,主要是提醒消費者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法治規則意識。畢竟,旅游市場的健康發展,離不開買賣雙方的共同努力;也只有雙方都遵循制度的約束,滋生旅游亂象的土壤才能被鏟除。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