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中國經濟網評論員梁瑜認為,普職分流變為普職協調,中等職業教育的定位和前景隨即改變,將為人才成長提供更多可能。希望越來越多的青年人才能夠所學即所愛,實現“技能改變人生”的美好夢想!
中國經濟網資料圖 馬呈忠/攝
法者,治之端也。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該法自1996年頒布施行以來的首次大修。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明確提出,國家優化教育結構,科學配置教育資源,在義務教育后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
“分流”的提法取消,很多人都松了一口氣。原職業教育法規定,“國家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實施以初中后為重點的不同階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職業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并舉,并與其他教育相互溝通、協調發展的職業教育體系。”雖然之前的法律條文中沒有強制普職分流,但據此制定的政策,比如普職大體1:1的比例,卻一定程度上加劇了教育焦慮和恐慌。
在職業教育定位模糊時,中考成為人生路上的一個分水嶺,人們擔心普職強制分流會變成普職分層。在一些人看來,高中生是祖國的“花朵”,職校生則是成績不好的“小混混”。再加上一些用人單位重學歷輕能力,職業教育的社會認可度一直不高。因此,雖然各地的“雙減”政策雷厲風行,但是在中高考指揮棒下,義務教育更加“內卷”了,甚至產生了“中考變高考”的后果。
現在,普職分流變為普職協調,中等職業教育的定位和前景隨即改變,將為人才成長提供更多可能。特別是,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首次明確,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這意味著,未來職業教育的發展將更加多元化。
縱向貫通,中等職業學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有關專業實行與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的貫通招生和培養;橫向融通,國家建立健全各級各類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學分、資歷以及其他學習成果的認證、積累和轉換機制,推進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建設,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果融通、互認。打破了學歷的“天花板”,職業教育將更“有學頭、有盼頭、有奔頭”。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有望改變人們的歧視和偏見,提高學生上中等職業學校的積極性。
職業教育關系國計民生。宏觀上看,職業教育是培養技術技能人才、促進就業創業創新、推動中國制造和服務上水平的重要基礎;個人層面來說,有的人喜歡學術研究,有的人擅長動手操作,發展“人人有技能、個個有本領”的職業教育,有利于“因材施教”,實現更充分的就業。
實際上,近年來,職業院校畢業的學生越來越優秀、越來越搶手了。比如,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的畢業生中,超過10%的專科生進入華為、騰訊、比亞迪等知名企業就業,2020屆畢業生就業率達96.97%。
應該說,職業教育前途廣闊、大有可為。隨著我國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不斷加快,各行各業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將越來越迫切。但不容忽視的是,我國職業教育還存在體系建設不夠完善、企業參與辦學動力不足、辦學和人才培養質量參差不齊等問題。顯然,補齊職業教育短板,提高職業教育質量,是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
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希望越來越多的青年人才能夠所學即所愛,實現“技能改變人生”的美好夢想!(中國經濟網評論員 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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