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明確,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扭轉把職業教育作為“層次教育”的思維,提高職業教育質量和地位。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來,我國是把職業教育作為低于普通教育一個層次的教育。按“層次教育”思路發展職業教育,不管怎么“重視”,都因為教育“分層”而難以消除社會焦慮。如中考后的普職分流,家長就會擔心孩子被分層到中職,而存在“分層焦慮”。
這次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取消了“分流”的提法,而是明確“國家優化教育結構,科學配置教育資源,在義務教育后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取消中考后的普職分流,是不再按分流模式發展中職,而是要按類型教育思維,以普職融通模式發展職業教育。
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規定,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由專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層次的高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實施。這也就解決了中職學生的出路問題,不僅高職院校、職業本科可通過職教高考招收職校生,進行職業教育的普通高校,以及綜合性院校培養技能人才的專業,也可通過職教高考招生。這進一步推進了中職教育功能的轉變,使其從培養中等職業技術人才,轉為為培養高素質技能人才做準備。
基于此,進一步提升職業教育質量,還可探索普職全面融通方式。具體而言,高中階段的學校可不再分普高和中職,而是推進多樣化辦學,建設新型的綜合高中。所有綜合高中,既開設高中學術性課程,又開設技職課程,由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能力自主選擇,并依此在高中畢業后選擇參加普通高考還是職教高考。這樣,更能拓寬技能人才的發展空間。
只有切實把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作為平等的類型教育,職業教育才能真“熱起來”、“香起來”。
(作者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