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存在可能翻倒的風險,北京時間6月29日凌晨,宜家集團同意在北美地區召回包括暢銷的馬爾默(Malm)系列在內的3560萬個抽屜柜,但在中國亦有銷售的同類抽屜柜卻被拒召回?據報道,此次宜家集團宣布召回的抽屜柜,在中國市場亦有銷售,但卻以符合中國GB/T10357.4-2013家具力學性能試驗第4部分:柜類穩定性標準為由拒絕召回。對此,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表示嚴重關切。(7月2日《羊城晚報》)
宜家出事的抽屜柜已經導致多名兒童死傷,被稱為“奪命抽屜柜”,名副其實,應該在全球范圍內無條件召回。然而,涉事的“奪命抽屜柜”僅僅在美國、加拿大等國召回,而在已經開設了20個商場、擁有眾多消費者的中國,理所當然的召回卻被宜家粗暴拒絕,借口居然是產品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從表面上看,這樣的答復貌似有理,實際上,是根本站不住腳的,讓人覺得既可笑,又可氣。
在進入中國市場之前,宜家想必是做過一些功課,研究過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那么,它也一定仔仔細細研讀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該法第十九條明文規定:“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經營者應當承擔消費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費用。”按照這條法律的規定,宜家必須無條件地召回中國市場上所有的馬爾默系列抽屜柜。
任何一家企業,包括在中國設立的外資企業,都必須自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得以任何借口規避法律,隨意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逃避法律的懲處。
近年來,宜家頻傳全球召回。“奪命抽屜柜”在國外已經有了導致兒童死亡的先例,那么,毫無疑問,這種危險在中國同樣存在。可惜,宜家置這樣的危險于不顧,拿什么“這個標準”與“那個標準”作為擋箭牌,搞雙重標準,這是對法律的無視,對消費者的歧視,對生命的漠視。
以往,我們過于相信外國的品牌,特別是外國的大品牌。似乎覺得洋品牌牌子硬,質量可靠,售后服務有保障。可是,部分洋品牌并沒有因為我們青睞有加而讓我們省心。2005年,肯德基曝出“蘇丹紅事件”;2011年1月,根據多個地方消費者的舉報,國家發改委宣布家樂福、沃爾瑪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連鎖店存在虛構原價、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誤導價格標示等欺詐行為;2013年央視“3·15”晚會,曝光蘋果手機在售后服務上“歧視”中國消費者……看來,宜家要步這些洋品牌的后塵了。
宜家真以為拿“標準”作為擋箭牌,就能推卸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這是徒勞的。面對市場監督部門、技術質量監督部門的調查,面對市場產生的負面影響,面對消費者的質疑,一旦發現了問題,依法該召回的召回,該賠償的賠償,這才是一家有擔當的企業負責任的態度。
文/鄭建鋼
(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