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陜西東南部的旬陽縣,7月25日因一項“纏訪者進入縣志留‘惡名’”的舉措備受關注。據悉,作為“扭轉社會風氣”的新機制,這項舉措最早于該縣的縣委全體會議上提出。7月25日晚,旬陽縣委宣傳部相關科室負責人回應稱,所謂“記入縣志”本意不是為了阻止民眾正常信訪,而是專門針對那些專業的鬧事者,通過一種“記錄在案”的方式予以曝光,引導公眾來對他們進行評判譴責。(7月26日《南方都市報》)
在經過媒體曝光、民眾質疑、當地官方機構公開回應這一系列“程序”后,旬陽縣堅持“縣志留名”的原始動機已經清晰的呈現在了我們面前,其并非是為了阻止民眾的正常信訪,而是希望通過這“獨有”的方式將那些專業的鬧事者“記錄在案”,從而達到譴責當事者和震懾往后效仿者的雙重目的。
如果循著旬陽縣官方解釋的這一邏輯推演下去,你可能會發現,基于扭轉社會風氣、懲治專業鬧事者而敲定的“縣志留名”似乎也無可厚非,其自圓其說的論理方式好像也能給人一種表面上的信服感。但只要我們稍作分析又不難發現,所謂通過“縣志留名”來扭轉社會風氣的“荒唐”做法,也不過是權力機關借公權來恫嚇及規訓民眾的低級伎倆罷了。
首先,從縣志的編纂原則來看,其遵循的理應是在真實、客觀的基礎上,將本縣的歷史、地理、風俗、人物、文教、物產等內容詳細的記錄于此。而至于各個板塊的收錄標準,其也應是在既往規范并結合當下具體情況的基礎上,將一個時期內對本縣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積極或消極)的具體事件收錄其中。需要強調的是,不管縣志記錄何種內容,它的編纂原則都應該是獨立而客觀的,其容不得任何權力部門以公權為要挾,強迫縣志的編纂圍繞著他們的意志而改變。否則,縣志的呈現內容,就很可能異化成權力部門行使公權的記錄本和風向標,成為后人恥笑的對象。
而在另外的方面,如果說一個縣的確存在著專業的鬧事者,那么,該對這種行為進行規束的也不應該是一個縣的縣志,而是當地的司法機關。要知道,上訪本就是公民的一項合法權利,政府部門要做的,理應是以謙虛、溫和的姿態,對訪民的合法訴求予以協調解決,而對那些明顯無理取鬧、甚至以上訪為謀生之本的人,則是要在解釋、溝通、甚至對話的基礎上盡量達成共識。當然,如果這些方式都還不能達成共識的話,政府部門則可以將其交由司法機關,讓第三方機構對上訪的合理有否作出客觀判斷。然而,現實總是顯示著別樣的圖景,政府部門不但逾權定性民眾上訪的有理與無理,更能夠動用自身職權之便,將電視臺、縣志等公共資源當成權力行使的左右之手。這與其說是在扭轉社會風氣,倒不如說這是當地政府權力行使錯位,并借機恫嚇民眾的一次荒唐實踐。
再回過頭來看“縣志留名”的另一目的,乃是希望通過“記錄在案”的曝光方式來引導公眾對專業鬧事者進行評判譴責。這里,且不論曝光的具體對象是否于法有據,單就這種“挾民意而昭告天下”的做法,就讓人冷汗直流。一方面,民眾不是傻子,其對鬧事者的行為判斷尚還沒有墮落到需要政府部門用“記錄在案”的曝光方式來提醒;另一方面,動輒就將公民的偏差行為記錄在縣志里面,其背后非但讓人看不到公權部門溫情、人性的一面,反倒是其粗暴、冷血的執政行為被赤裸裸的彰顯了出來,這想想都讓人害怕。
縣志客觀而存在,它從不可能因權力的指使而成為另外的模樣。旬陽縣這貽笑大方的做法,注定會成為一出鬧劇記錄在她自身的縣志上,不知道旬陽縣的相關部門會不會因為這極具羞恥的歷史一筆而頓生悔改之意,從而對“縣志留名”的做法重新評判,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