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陜西東南部的旬陽縣, 7月25日 因一項“纏訪者進入縣志留‘惡名’”的舉措備受關注。 7月25日 晚,旬陽縣委宣傳部相關科室負責人獨家回應稱,所謂“記入縣志”本意不是為了阻止民眾正常信訪,而是專門針對那些專業的鬧事者,通過一種“記錄在案”的方式予以曝光,引導公眾來對他們進行評判譴責。
( 7月26日 《南方都市報》)
“纏訪者縣志留惡名”是旬陽縣出臺的一項新舉措,當地官方回應說,出臺這個辦法的目的是“扭轉社會風氣”。這份刊登于旬陽縣政府網站的新規定是這樣說的:今后,凡是我縣重大纏訪赴省進京訪者將進入縣志“青史留名”,只不過,留下的是遺臭萬年的“惡名”。
可見,當地對于這個辦法的實施還是很沾沾自喜的,他們認為這樣的辦法可以“扭轉社會風氣”。盡管說,當地給信訪群眾劃出了幾個不同的層次,有“有理上訪”和“無理上訪”幾個不同的層次,但是這不是把所謂的“纏訪群眾”寫進縣志的理由。有這樣幾個問題需要關注。
首先,纏訪誰來界定?很多上訪事件,對于當地政府看來就是纏訪,可是對于上訪者本人來說卻認為是有冤情的。即使,纏訪寫入縣志沒有法律上的問題,這個界定也是會有問題的。由當地政府來界定,正常的反映問題,或許由于次數較多,也會被定性為纏訪的。這無形之中,就堵死了信訪的道路。
其次,真合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說,這樣的做法并不違法法律法規。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縣志是做什么的?縣志是記錄一個地方重大經濟、政治、文化等等事件的。當然,上訪也能成為重大事件,問題是,這樣的重大事件都是百姓的錯?當地政府就不存在問題?很顯然,單方面將所謂的“纏訪群眾”記錄到縣志里,就是違法行為,因為這已經侵犯了公民權利。
再次,確實沒有冤情?“纏訪”很多情況下,其實是百姓有冤情的,一般情況下而言,很少有人會用幾年、幾十年的時間去糾纏一件事情,人生就那么短短的時間,把時間用在不斷的上訪中,幾乎讓生命失去了意義。誰能說所有的“纏訪群眾”都是惡劣的?誰能保證是沒有冤情的?
“將無理纏訪記入縣志”的提法,最早來自旬陽縣委書記梁濤 6月23日 在該縣縣委十四屆十五次全體(擴大)會議上的講話。很顯然,這樣的辦法能夠像模像樣的刊發在政府網站上,能夠得以成為地方的土規定,其背后的推手就是權力無邊,權力濫用。
這份通知說:將把“纏訪群眾”寫進縣志里,放在電視新聞評論節目里,讓全體人民去譴責,把他們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其實,這只會激化矛盾,對于問題的解決沒有絲毫的好處。這恰恰不是上訪者的恥辱,而是執政者的恥辱。這暴露的問題則是權力大于法力的尷尬。
纏訪者“縣志留名”暴露“權力之惡”。即使真是纏訪,誰也沒有權力把人家寫進縣志里。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