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的央視《晚間新聞》再次聚焦“你媽是你媽'”,曝光了不少同類品種,如“你姐是你姐”、“人品”、“非打架斗毆”等證明。有新媒體相繼推出“吐糟集”,各種“我是我”的證明爭奇斗艷。
自從“‘你媽是你媽’是天大的笑話”上了頭條,媒體無不痛斥是公務人員對老百姓的無理刁難,是一種公權力的傲慢。其實,在李克強總理怒批之前,好多人習以為常,并沒有這樣清醒,仿佛一語驚醒夢中人,大家都徹悟了。
細想一下,現代社會,“你媽真是你媽嗎?”不見得。在醫院生小孩抱錯的,不能生娃的女人偷別人孩子的,通過人販子買下孩子的,要還原真相,不僅需要證明,還要做基因檢測核對密碼。更不要說焦裕祿認瞎老太婆為娘,確需善良的人性和高尚的人格,才能證明這一聲“娘”。
很多人痛斥“你媽是你媽”,是以我為主的是非判斷,是超凡脫俗人的道德秀,卻無視社會轉型階段誠信缺失的現實,閉口不講坑蒙拐騙的客觀存在,更不會理會有些證明已經不再是原來那個證明。正是這個現實催生了“證明公害”,也殃及了多數善良本份的群眾。
證明“你媽是你媽”,在這個聲音的背后,其實有另一個聲音,那就是“出了問題我追你責。”有些奇葩證明其實是追責的產物。如果沒有一紙憑據,經辦人往往就有認裁的可能,出于自我保護,只好將危機轉嫁給服務對象;在這個管理行為背后,其實有另一種行政行為,那就是有自由裁量權的上司化繁就簡易于反常。而領導的自由裁量權,往往是選擇性使用,普通百姓遇上了算是撞大運,多數往往演變成了諸如“吃空晌”或“騙保”的腐敗。
人為設置的障礙要隨簡政放權進一步蕩滌,但舉國聲討“你媽是你媽”,并不等于簡單取消所有證明。在一片喊打聲中,筆者仍要說,有些證明是必要的。問題的關鍵不是要不要證明,而是怎樣證明。
第一,把證明虛假的責任,像金融信用一樣與公民終生信用捆綁起來,提高虛假信用的成本,服務部門和工作人員不再需要節外生枝,堅守法規程序,依法處理違規,證明的拉鋸戰就會自然消失。這就是“簡政”。
第二,領導的自由裁量權要大幅度地下放給一線工作人員,不搞“領導特批”和“無理追責”,主要抓好監管和協調,包括整合利用資源,消除信息壁壘,群眾辦事的門檻就會自然降低。這也是“放權”。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