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1年至今,深圳福田法院判處緩刑的被告人中懷孕和哺乳期婦女有6人,判處有期徒刑后因懷孕和哺乳被監外執行的有2人。上述案件中,涉及的罪名包括盜竊、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非法經營、開設賭場、合同詐騙、介紹賣淫等,均為非暴力犯罪。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懷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判處監禁刑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實行社區矯正,這是我國立法為保障人權而作出的規定。
福田法院在審理案件中發現,有些女性罪犯利用上述法律規定,通過故意懷孕惡意逃避羈押或刑事處罰,法院因此對處于懷孕和哺乳期的被告人判處緩刑,對判處有期徒刑后因懷孕和哺乳而判處監外執行。福田法院刑事審判庭的法官認為,生育權是婦女的正當權利,為了維護罪犯的人權,為其提供良好的生育環境,保障嬰兒的身心健康,對其依法判處緩刑或暫予監外執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防范不法分子惡意逃避刑罰,應從完善立法和加強監管方面著手。而要完善立法,首先要從源頭堵塞漏洞。適用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僅僅是因為身體原因不宜再收監執行,而不是因為改造效果良好,因此不宜把暫予監外執行的期間連續計入刑期。可參照國外有關制度,把暫予監外執行制度改為中斷或推遲執行制度。
《深圳商報》3月12日刊登這條消息,副標題是《法院建議:完善立法從源頭堵塞漏洞》。同一天的這家報紙,還刊登了一條社會新聞:二道販子不僅在西麗車管所附近沿街舉牌“補證換證代辦年檢”,而且混入辦證大廳招攬非法代辦生意,擾亂辦公秩序。昨日,深圳交警開展打擊非法中介合圍行動,清理車管所非法中介,共抓獲36名涉嫌非法代辦的二道販子,行政拘留4人。行動中,3名女子甚至躲到廁所中不肯出來,直到警方動用胡椒粉噴霧劑才將她們“請出”。
前幾天,看到有消息說中國人一生要辦100多個證。不知道這些證件中有多少需要年檢。如果加上年檢,可能實際辦證數量突破1000大關,絕對世界第一。我有時常想:公務員拿著自認為不高的薪酬,還有那么大的熱情讓老百姓一生辦那么多的證件。倘若再給加薪,他們不知道又要創造出多少名堂讓老百姓辦證。比如說,納稅人多掏一倍稅,給車管所增加一倍人員,每名辦證警察薪水翻番,他們肯定不好意思就干現在這些活,一定會千方百計增加辦證項目,增加年檢次數。若真正想消除非法代辦的二道販子,大概需要把福田法院的建議“移送”西麗車管所警察,完善立法從源頭堵塞漏洞。什么需要辦證,什么需要年檢,必須通過人大立法,不能是個部門就讓老百姓辦證、年檢。而且,證件五花八門、年檢沒完沒了。除了完善立法,還要給那些辦證部門減人減工資,實行免費辦證。這是釜底抽薪之策。辦證收錢,收錢辦證,惡性循環。沒錢了,他們辦證、年檢的積極性就降下來了。否則,只要有錢賺,一道販子、二道販子都愿意為人民服務,區別不僅僅是“一道”坐屋收費,“二道”站街收費,還有合法與非法之分。
(責任編輯:張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