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駕照從沒開過車,也從沒開通過網上車管所,卻無端端地“違章”3次、扣9分,這樣的事就發生在廣州一位梁先生身上。顯然,梁先生的“僵尸駕照”被人盜用了。之所以如此,當然跟所謂史上最嚴交規有關:罰款事小,扣分事大,一旦被扣12分,駕照就要重新考過。
如果違章過多,有人或許會借用別人的駕照頂包,但像這次這樣卻第一次聽說:借用別人的駕照雖然也不正當,但畢竟你情我愿;而梁先生所遭遇的情況則不屬“被借”,而是“被偷”。按照律師的說法,“偷分者”已經構成違法。
除了“偷分者”,我認為車管所也要擔責。依照有關規定,開通網上車管所必須由本人攜身份證和駕駛證原件到車管所大廳辦理。但報道稱,梁先生既沒有去車管所辦理,也從沒丟失過身份證,駕照也一直放在家里,從來沒有借給別人。如果報道屬實,那么他的網上車管所是怎么開通的?我覺得車管所至少存在監審不嚴的失職責任。 而車管所令人費解的態度更讓人感覺問題可能還不止于此。按照梁先生的描述,車管所手上掌握了嫌疑人的大量材料:手機號碼、3個違章的車牌號碼、車輛信息、銀行賬號、轉賬記錄,本人現場開通網上車管所時的監控畫面,按說要查清楚并不難,但車管所卻一直不透露嫌疑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尤其讓人不解的是,車管所還一直以“對方私隱”為由,拒絕向梁先生透露調查進展以及盜分者的信息。
這不禁讓人產生更大、更多的疑問:這到底是什么情況?因為事情實在是太蹊蹺了:恰巧就是在梁先生要換證的前5天,分屬兩地3個車牌的3起違章事故,瞅準時機在5分鐘之內被偷走9分,所扣9分也剛好處在限額之內。如果不是梁先生偶然查到此事,一旦他的駕照5天后過期,一切就都踏雪無痕地過去了,這手法真是高明得可怕。按照梁先生的說法,對方手法純熟,“怎么看都是有組織有預謀的”。若不幸言中,那是什么樣的組織?如此統籌協調、周密安排部署,怎么看都像是掌握了內部信息、擁有可靠的內部渠道的人或團伙所為。
所以,我完全贊同律師的主張:梁先生應該去報案。沒錯,這就是一個案件,而且在目前還是一個謎案,警方應盡快去查清楚,除了給梁先生一個交代,還指不定這里面有多深的渾水呢,還指不定有多少人受害或即將受害呢。至于事情“穿幫”以后,交警有關部門給梁先生“平反昭雪”,也并不足以認定此事就得到解決不再追究了——只要那個盜用者一日不露頭,這事就一日沒完!
(作者是廣州市人大代表)
(責任編輯:周姍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