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而在布局經濟體制改革時,首先是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還特別提出,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
一、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進一步夯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支柱
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基。
1997年黨的十五大確立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以來,我國公有制經濟特別是國有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有巨大的發展。1998年,國有工商企業凈資產總額為5.03萬億元,而到2013年8月,國有企業(不包括國有金融類企業)凈資產30.4萬億元,其中僅國有中央企業凈資產總額就達16.1萬億元。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迅速,1995年,個體工商戶2529萬戶,從業人數4614萬人,而到2012年底,個體工商戶已達4059萬戶,從業人數約8000萬人,資金總額1.98萬億元;1995年,私營企業65.5萬戶,從業人數956萬人,注冊資金2621億元,而到2012年底,私營企業已達1086萬戶,從業人數超過1.2億人,注冊資金超過31萬億元。這些事實充分說明,我國基本經濟制度是適合社會生產力發展要求的,這一制度安排有利于激發各種所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為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今后,為鞏固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首先需要從思想認識上明確,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這是《決定》的一個亮點。我們要認識到,我國仍然處于而且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過程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對于促進經濟增長、推動技術創新、提供就業崗位、增加居民收入、增加國家稅收、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方面的物質和文化需要等,都具有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新的工業革命和技術革命昭示我們,未來許多產品將向個性化差異化發展,生產社會化規模化不斷發展并不是普遍適用的鐵的規律。因此,我們要確認非公有制經濟同公有制經濟一樣,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在制定各項方針政策和實際工作中消除所有制歧視,包括消除各種隱性壁壘,繼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
與此同時,要繼續兩個毫不動搖。《決定》指出,必須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必須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關于這個問題,近兩三年在理論界和工商界對以公有制為主體有兩種差距較大的看法。有的理論界人士鑒于這些年非公有制經濟迅速發展,對GDP的貢獻率已超過一半,就認為公有制為主體已被突破,社會主義的根基受到動搖,主張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實行再公有化;而有的工商界人士則認為,當前現實經濟活動實際上已經是民營經濟為主體,如果繼續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似乎名不副實,也不利于鼓勵民營經濟的發展。這兩種認識都是不完全的。黨的十五大在確立基本經濟制度時,對公有制的主體地位的涵義有非常明確的規定,指出:“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主要體現在:公有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占優勢;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對經濟發展起主導作用。”現在,我國國有工商企業資產、金融資產、城市土地資產、自然資源資產、農村集體所有土地資產等公有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占有絕對優勢,國有經濟牢牢控制著國民經濟命脈并對經濟發展起主導作用,這恐怕是不會有人懷疑的。因此,我國到目前為止,公有制的主體地位是鞏固的,沒有受到動搖。同時,黨的十五大關于公有制主體地位涵義的解釋,為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給出了巨大的空間,堅持公有制為主體不會影響或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為激發各種所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一是要同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二是要賦予各種所有制經濟同等使用各種生產要素的權利;三是要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今后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著力點
《決定》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特別重視,并作出重要新論斷:“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要求“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國有資本戰略性調整進一步指明了方向,為非公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改組、與其他資本平等競爭進一步指明了方向,是今后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著力點。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一直在努力尋找公有制和基本經濟制度有效的實現形式。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隨著產權的流動和重組,財產混合所有的經濟單位越來越多,將會形成新的財產所有結構。”1997年,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公有制實現形式可以而且應當多樣化。”“要努力尋找能夠極大促進生產力發展的公有制實現形式。股份制是現代企業的一種資本組織形式,有利于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有利于提高企業和資本的運作效率,資本主義可以用,社會主義也可以用。”1999年,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國有大中型企業尤其是優勢企業,宜于實行股份制的,要通過規范上市、中外合資和企業相互參股等形式,改為股份制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除極少數必須由國家獨資經營的企業外,積極推行股份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2003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適應經濟市場化不斷發展的趨勢,進一步增強公有制經濟的活力,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這次《決定》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作用和意義的論斷,是我們黨以往有關論斷的繼承和發展,是我國改革發展實踐和認識進一步深化的成果。
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所特有的。西方市場經濟國家,有很多合伙制企業和股份制企業,但一般都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上的私人合伙和私人入股而不是不同所有制資本的結合。我國出現和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主要源于國有企業改革,源于尋找國有制同市場經濟相結合的形式和途徑,源于現階段實行的適合中國國情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即現代公司制,而規范的現代公司制是股權多元化的,除了原有的國有資本外,還要吸收其他非國有資本作為戰略投資者,公司公開上市還會有大量的民營企業和股民持有公司股票。我國經濟改革的實踐證明,國有企業進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可以實現國有制同市場經濟的有機結合,使國有制找到了能有效促進生產力發展的實現形式。我國經濟改革的實踐還表明,在對原有公有制特別是國有制進行改革的同時,允許體制外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是一項非常成功的增量改革。在經濟改革的強力推動下,我國經濟迅速起飛,經濟增速三十多年平均達到近兩位數,在此基礎上,不僅國有資本成倍大幅度增長,各種民間資本和居民儲蓄存款也大量增加。現在,私營企業上千萬戶,注冊資金30多萬億元;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2年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37.5萬億元)的比例達到61.3%;1978年,我國居民儲蓄余額只有210.6億元,而到2013年8月,居民儲蓄余額已達43萬億元,其中定期存款額超過27萬億元。大量民間資本要求拓寬投資渠道,從而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創造了現實條件。
實際上,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實施允許國內民間資本和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革的政策,國有企業包括金融企業大量上市,大大促進了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發展。就以最賺錢的銀行業來說,民間資本占的比重就不低。銀監會年報顯示,截至2012年底,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股本中民間資本占比達到45%,而城市商業銀行總股本中民間資本占比則超過半數,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股本中民間資本占比超過90%。到2012年,我國已有2494個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市值達23萬億元,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43%,股票有效賬戶數14046萬戶。中國上市公司相當大部分是由國有資本參股控股的,它們是典型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根據國務院國資委材料,至2012年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953家,占我國A股上市公司數量的38.5%;市值13.71萬億元,占A股上市公司總市值的51.4%。根據歷年《中國稅務年鑒》材料,從1999年到2011年,混合所有制經濟對全國稅收的貢獻率是逐年提高的,1999年占11.68%,2005年占36.57%,2011年占48.52%。這反映了混合所有制經濟迅速發展的實況。今后,要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2013年9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盡快在金融、石油、電力、鐵路、電信、資源開發、公用事業等領域向民間資本推出一批符合產業導向、有利于轉型升級的項目,形成示范帶動效應,并在推進結構改革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首先有利于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國有資本對自己應承擔的公共建設項目,積極引進社會資本一同建設,可以直接放大國有資本功能,還可由于投資主體多元化而改善公司治理,提高效率和競爭力。比如北京市國有首創集團和香港地鐵公司共同投資建成的北京市地鐵4號線,總投資150多億元,引資46億元,就是一個比較搶眼的例子。北京市發改委2013年7月底還發布了關于引進社會資本推動市政基礎設施領域建設方案,以軌道交通、城市道路、綜合交通樞紐、污水處理、固廢處置和鎮域供熱等6個領域為試點,擬推出126個項目,總投資3380億元,引進社會資本1300億元,其中有不少也是實行共同投資的。這也是在市政基礎設施領域建設推進市場化改革的重要事例。統計數字還表明,2010、2011、2012年,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產利潤率,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分別為4.9%、5.4%、4.6%,股份制企業分別為6.6%、8.4%、7.6%,說明混合所有制經濟效益較高。今后,要適當減持國有股份占比很高的股份公司的國有股,讓更多的非國有資本參股,尤其要盡可能吸收新的戰略投資者;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以便更好地應對人口老齡化趨勢可能導致的養老基金缺口,社會保障基金也是具有越來越大實力的國有資本主體,是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重要力量。與此同時,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也有利于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有利于國有資本和其他民間資本在企業(公司)內部實現同等使用生產要素和公平受益,所以對民間資本也是有利的。
可以預見,隨著經濟發展和改革深化,產權多元、自主經營、治理規范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將會有長足的發展,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微觀主體。
三、國有資產監管要逐步從管國有企業為主向管國有資本為主轉變
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就要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要從管國有企業為主向管國有資本為主轉變。2003年以來,按照黨的十六大報告的精神,我國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中央政府和省地兩級地方政府均成立了國資委,基本上結束了“五龍治水”、內部人控制的局面,國有工商企業發展和改革均取得重大進展。今后,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最重要的是要進一步真正解決好國資監管機構“只當老板不當婆婆”以及明確國有資產職能定位問題。針對這種情況,《決定》對今后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作出以下部署: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投資運營要服務于國家戰略目標,更多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保障國家安全。
今后,需要很好界定國有資本的職能。總的說,國有資本可以分為公益性和收益性兩大類。公益性資本主要投資于提供公共服務和保障領域,包括基礎設施、基礎產業中普遍服務部分;收益性資本主要投資于重要競爭性產業和技術創新等領域,包括投資于引領科技進步、具有國際競爭力、進入世界500強的大型企業和跨國公司。與上述國有資本職能相適應,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分別制定不同類公司對各個企業的出資和投資方式,確定它們的經營目標和考核體系。例如,對公益性資本運營公司,就不能以資本增值作為主要考核指標,而應著重在成本控制、服務質量等方面提出要求。這些,都需要在不斷總結實踐經驗基礎上逐步完善。
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是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的重要方面。《決定》要求,“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二〇二〇年提高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我國從1994年起,國有企業利潤留給企業,當時國有企業處境比較困難,1997年全國國有企業利潤才幾百億元,半數國有企業虧損。所以,當時規定國有企業利潤不上繳是可以理解的。此后,國有企業利潤大幅度增加,2006年突破1萬億元,2007年達1.62萬億元,其中中央企業利潤近萬億元。在這種情況下,繼續維持企業利潤留給企業顯然已不合適。2007年12月,財政部和國務院國資委發文規定,中央企業分三類分別向財政部上繳10%、5%利潤和三年暫不上繳利潤。地方國有企業由地方國資委決定利潤上繳制度。經過三年試運行,2011年初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1年起將5個中央部門(單位)和2個企業集團所屬共1631戶企業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同時適當提高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其中,資源類企業由10%提高到15%,一般競爭類企業由5%提高到10%,軍工科研類企業收取5%。這幾年,不少人認為國有企業利潤上繳比例偏低,希望能達到國際上國有企業平均分紅比例30%的水平。還有,國有企業上繳利潤應調入公共財政預算,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而不要留在國有企業中調劑使用。我體會,這次三中全會有關決定正是根據上述情況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