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近期,“預付卡過期不補”問題引發公眾關注。有不少消費者反映用蟹卡或水果卡提貨時被商家告知“過期了不能使用”。當消費者希望更換兌換券以延長使用期限時,商家則以沒有延期服務為由拒絕。
預付卡使用規定誰說了算?
部分商家售賣前明確規定,消費者需在三個月或者一年內使用完預付卡,否則過期失效。有的甚至標注“解釋權歸商家所有”,試圖免除責任;還有的商家在延期服務上設置重重門檻。難道預付卡的使用規定真由商家說了算,消費者只能吃虧嗎?【詳細】
實際上,預付式卡券的有效期設置、激活、換卡、退卡等問題已被納入了相關政府規章調整的范疇,有法律規矩可循。商務部制定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記名卡不得設有效期;不記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而商家單方面隨意設定預付卡有效期,違背了法律要求和契約精神。【詳細】
商家理應提供過期卡延期或激活服務
對于已到期的卡券,商家應當提供延期或激活服務,允許消費者延長使用期限或激活未使用的卡券。此外,預付費卡券也應該有合理的退款機制,對于過期未使用的卡券,消費者有權要求退款。【詳細】
預付式消費要依法依規開展。關于預付卡如何消費、何時消費、未消費如何延期或退款等售后關鍵問題,商家都應在銷售前向消費者明確告知。相關部門也應加強預付卡發行銷售和兌付服務的監管。【詳細】
預付卡使用仍需進一步規范
如何進一步規范預付卡使用:一是監管部門應加強對預付式消費的監督管理,建立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形成上下聯動、職責明確、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高效運轉的監管工作體系。二是鼓勵行業協會等組織制定行業標準,推動商家誠信守法經營,提高行業自律水平。【詳細】
對于商家來說,應誠信經營,保證合法合規,明確必要信息,履行告知義務,做好售后服務。讓預付卡成為“誠意卡”“信任卡”,才能有效提升消費者信任,優化消費體驗,這也是經營長盛不衰的秘訣所在。【詳細】
(以上綜合經濟日報、檢察日報、深圳特區報、揚子晚報)
V視角:
@蘭心:過期不能用,還有的變相漲價。
@江湖:有些預付卡還是很劃算的。
@啟航:辦卡消費要謹慎,遠離套路和陷阱。
@小魚兒:期待進一步規范預付卡管理,讓消費者更安心。
中國經濟網編后語:
小小的預付卡很輕,但消費者的信心、商家的信譽很重。商家開門做生意,不能用一句“過期不候”,就將消費者拒之門外。只有商家多一些誠意,消費者才更愿意買單。期待預付卡成為“安心卡”,一面寫著商家滿滿的誠意,另一面承載著消費者沉沉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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