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新華網)
就在同日下午,浙江省人大也審議通過了《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這是中國省份首次就電動自行車管理單獨立法的案例。出臺這一條例,無論是提升市民安全意識還是規范行業健康發展都有著重要意義。同時,也給執法部門開展執法提供了法律支撐。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成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因其速度快、安全防護能力弱等問題,導致涉及電動自行車的各類道路交通事故頻發。現實生活中,因騎電動自行車不遵守交通規則、嚴重超速、為躲避交警檢查引起傷亡事故的新聞屢見不鮮,其中因為沒戴安全頭盔間接造成的死亡人數不在少數。根據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發布的數據,2019年,江蘇境內發生的電動自行車亡人交通事故中,69%的人員死于顱腦受損。
其實,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江蘇、浙江相關部門就圍繞駕乘電動自行車是否強制佩戴頭盔和搭載人員等社會關注度高的問題,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雖然討論的意見多樣、觀點多元,但佩戴頭盔已成為大家共識。不過,現實中,不戴安全頭盔出行的市民依然隨處可見。顯然,這一問題不會因為條例的制定而立竿見影。深入了解不難發現,戴頭盔、保安全的道理大家都懂,但條例難以推行落地,存在多方原因,一方面,部分群眾對佩戴頭盔存有抵觸心理,嫌“拿放戴”過于麻煩,有的擔心攜帶外出后沒地方放,容易被人偷走,甚至擔心會影響自身形象。另一方面,頭盔自身“重悶擠”也導致大家不愿佩戴;還有執法過程沒有依據,缺少強制手段,也是佩戴率不高的重要因素。這些,給條例貫徹落實增加了阻力。
當然,從客觀上看,在短期內讓大家都佩戴頭盔明顯不太現實,想“畢其功于一役”只會適得其反。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多地已經展開行動,充分利用條例實施前的“窗口期”,采取網絡推送、報紙宣傳、公益發放“愛心頭盔”等方式,加大宣傳引導力度,使群眾對條例的認知更快、更深。具體到執法過程中,也應合理把握嚴格執法與柔性執法的尺度,根據不同情況,審慎處罰,防止出現簡單化、“一刀切”的情況,背離條例出臺初衷,損害政府形象和法律權威。另外,作為電動自行車最大生產基地和消費市場之一,企業也應在符合國家生產標準基礎上,緊貼人們需求,加強創新,不斷提高頭盔的安全性、智能性和舒適性,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佩戴頭盔看似小事,卻是護佑生命安全的大事,希望7月1日條例正式實施后,人人都能自覺佩戴頭盔,摒棄交通陋習。同時,冀望條例實施后能為一些電動自行車事故高發的“重災區”提供有效借鑒,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出行的良好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