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民政部公布《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辦法對慈善組織信息公開作出詳細規(guī)定,明確了慈善組織重點公開的財產活動信息,以及有公募資格的慈善組織要公開的募捐信息。未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且逾期不改正的,民政部門將責令其限期停止活動。辦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8月8日《新京報》)
過去,因透明度不高、負面新聞不斷,中國的慈善機構,一直在社會上飽受詬病,甚至陷入了信任危機。截至2017年,民政部主管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已連續(xù)6年發(fā)布年度中國慈善透明報告。報告顯示,有77%的公益慈善組織透明指數得分不及格,五成公眾對慈善組織信息披露不滿意。如此語境下,民政部出臺規(guī)定,慈善組織必須向社會公開慈善相關信息,特別是要公開募捐信息,未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將受到處罰,表明我國慈善信息公開,已邁出實質性一步。
不可否認,過去,中國慈善在信息公開方面,與國外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比如,以美國為代表的歐美發(fā)達國家,已逐步形成一套慈善機構自律和政府監(jiān)管并重的機制,使得慈善捐贈成為“玻璃口袋”里的透明事業(yè)。特別是在監(jiān)管上,利用第三方評估機構,提高了慈善透明度。在美國,不經過外部財務審計的慈善組織,不可能吸引到慈善資金。更重要的是,美國十分注重行業(yè)自律系統(tǒng)建設。尤其是自主項目申請、款項撥付及運營費用的預算等,有一套嚴格的程序。美國的慈善募捐法還要求募捐機構對外公開其記錄,以便捐款者和潛在捐款者了解捐款是如何使用的。
因此,實行信息公開,讓慈善事業(yè)陽光透明。中國慈善組織,必須臥薪嘗膽,虛心向國外學習,在信息公開和慈善監(jiān)督等方面下苦功。一方面,規(guī)范慈善機構的運作,由政府設立一家獨立監(jiān)督機構,負責監(jiān)督善款的使用情況,并定期審查有關組織對善款的使用,是否符合節(jié)約和有據可查的原則。另一方面,強化行業(yè)自律,實行信息公開,公開的內容包括年度目標和任務、最新財務審計報告、最新項目信息、捐贈者名單、善款去向、年度收支情況等,讓慈善真正成為陽光下的透明事業(yè)。
具體到募捐信息公開,可以說,募捐越透明,慈善越有感召力。募捐基金是否安全,社會責任大,公眾關注度高,使用和管理是否規(guī)范,關系到愛心資源的保護,關系到自身的信譽和公益事業(yè)發(fā)展。因此,不管是慈善機構,還是受助對象,均要公開募捐資金使用情況,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廣泛監(jiān)督,使公眾及捐贈人,能夠及時監(jiān)督慈善機構和受助對象,對善款的使用是否符合節(jié)約和有據可查的原則。只有募捐基金安全可靠,真正讓受助對象獲益,才能廣泛傳播公益慈善理念,切實營造人人關愛、人人互助的良好社會風尚,使公益慈善成為大眾的普遍情懷。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