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結構調整、戰略性重組,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久前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則把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擺在重要位置。
以管資本為主來完善國資管理機構與體制,實質是以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為中心,改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進一步放權、授權,使所有權與經營權進一步分開,讓企業充分走向市場。授權經營國有資產制度,是國家將國有資本的出資人權利給予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并由企業自主經營,從而形成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規范,推動經營體制改革和完善。
提高國有資產的運作效率,治本之策還是合理界定產權,使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然而,如何在堅持國有經濟公有制的原則下實現經營權清晰界定,對改革確實是個挑戰。
長期以來,我們一直在積極探索有效的國有資產經營方式。但是,由于國有資產授權經營體制改革不到位,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中政企不分、政資不分問題依然存在,國有資產監管還存在越位、缺位、錯位現象;國有資產監督機制不健全,在一些領域和企業比較突出;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有待進一步優化,國有資本配置效率不高等問題亟待解決。
當前,經營性國有資產主要采取的是兩級制授權經營方式。國資委等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按照一定方式直接管理國有企業,二者間沒有中間層。
兩級制下,出資人代表按一定方式直接管理國有企業,沒有中間層,極易導致政企不分。政府既是社會經濟的管理者,同時又是國有資產所有權的代表者,國有企業出資人的職能由幾個不同部門分別行使,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公司缺少獨立支配國有資產的權利,難以真正行使國有資產收益、處置和重大決策決定權等。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組建若干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公司。也就是說,由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公司代表國有資產出資人對子公司行使股東享有的權利。這種三級制授權經營模式,無疑是一種創新。“國資委—控股公司(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國有企業”三級制,不僅符合以國有資本改革帶動國企改革、政府僅以出資人身份管理國有資產的思路要求,而且這將進一步明確國有資本的權屬及政府的職能定位,有效消除由政府意志直接決定國有企業行為而造成的工作積極性降低、流程化管理低效等問題,有利于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可以說,完善授權經營制度是當前國企改革的重要著力點,是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應有之義,也是保證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落實到位,實現制度設計目標的關鍵。(作者:李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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