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盤和林認為,這一表述意味著我國經濟增長模式進入“新時期”,即以出口驅動和投資驅動為主轉變為消費驅動型經濟增長模式。這也意味著在今后一段時間內,相應的消費體制機制改革即將提到重要的日程。
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這一表述意味著我國經濟增長模式進入“新時期”,即以出口驅動和投資驅動為主轉變為消費驅動型經濟增長模式。
宏觀經濟學認為,一個國家的經濟增長是投資、消費、凈出口這三種需求之和,因此投資、消費、出口被喻為拉動GDP增長的“三駕馬車”,這是對經濟增長原理最生動形象的表述。因此,經濟學家也將經濟增長模式分成投資驅動型、消費驅動型、出口驅動型。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增長長期以出口驅動和投資驅動為主,而國內消費(內需)對經濟增長貢獻相對較少,即過度依賴投資與出口。但是,到一定階段之后,投資的邊際效應減弱,對經濟的拉動作用出現下降。2008年以后,國際市場需求(外需)乏力,給我國經濟增長的可持續性帶來了一定挑戰。
而世界經濟史的研究也表明,發達國家在完成工業化進程之后,其經濟逐步轉入以國內消費需求為主導的內生型增長模式,經濟增長動力逐步向消費驅動型的模式轉變。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經濟增長驅動力著力于“新舊動能”轉換,經濟增長模式也在悄然改變。從2013年開始,我國消費在經濟增長中扮演起十分重要的角色,貢獻作用逐漸增強。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最終消費支出對GDP的貢獻率,2008年是45.7%,而這五年來,消費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從2013年的47%提升至2016年的64.6%,今年前三季度達到64.5%。
相關數字的變化,意味著我國已經初步建立起消費增長型模式,這是十九大報告中“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表述的基礎性前提條件,也進一步確立了今后一段時間里,我國經濟增長新模式與新驅動力。
我國進入并確立消費增長型經濟發展模式主要得益于三個方面:一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了有效供給的增加,即提高了供給與需求的匹配度;二是“互聯網+”、創新驅動等所帶來的新動能、新業態、新增長點,帶動了有效需求的上升,如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以及分享經濟的興起等;三是減稅、推動居民收入持續增長、低收入群體民生兜底等政策的實施惠及于民,帶動了企業、居民等總需求的上升,例如精準扶貧、社會保障相關民生投入等。通俗地說,消費者愿意消費、便利消費、放心消費、有能力消費,是消費驅動型經濟發展模式的根基所在。
最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新興業態迅猛發展,網上零售額持續高速增長,成為我國消費驅動的一大亮點。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今年1-8月份,全國網上零售額同比增長34.3%,增速比1-7月份加快0.6個百分點;其中,全國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同比增長29.2%,增速比1-7月份加快0.3個百分點,高于同期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18.8個百分點。
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專門提到,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具體到消費領域,這是對傳統零售的一次重大革新。相信,未來新興業態如新零售等所帶動的消費必將是“基礎性作用”的重要支撐力量。
筆者以為,“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這一表述,也意味著在今后一段時間內,我國宏觀政策將進一步培育消費驅動型經濟增長模式,尤其是在消費者愿意消費、便利消費、創新消費、放心消費、有能力消費等核心問題上進一步釋放積極因素,相應的消費體制機制改革即將提到重要的日程。(財政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后、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 盤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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