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近日通報,一些電視臺播出的“苗醫鮮藥·苗仙咳喘方”“時尚與健康消脂瘦身湯”等40條廣告,存在以節目形態變相發布廣告等嚴重違規行為,要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須立即停止播出上述廣告,并自覺清理存在同類違規行為的廣告。
【短評】在一些廣播、電視廣告中,一些人冒充專家、學者作療效證明,甚至發布虛假療效證明,頗能忽悠一些有病亂投醫的消費者。此前,有關部門曾多次整治此類違規廣告,但受經濟利益驅使,違規廣告總能在一些廣播電視等媒體上死灰復燃。這就要求有關部門對違規廣告的治理必須馳而不息,并用好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增強有關媒體的守法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斬斷相關利益鏈條,從根本上杜絕違規廣告。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