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阿里巴巴集團向法院正式遞交起訴書,狀告刷單平臺“傻推網”涉嫌嚴重危害市場競爭秩序,索賠216萬元人民幣。據稱,該案系“全國首例電商平臺狀告刷單團伙案”,遞交當日已獲法院立案。
由于相關處罰條例和法規滯后,“刷單”違法成本很低,在工商行政處罰“不痛不癢”與“刷單”所獲收益完全不成正比的背景下,阿里狀告刷單公司“傻推網”的目的無疑是“殺雞給猴看”,意在通過司法手段震懾“刷單”公司。這一舉動有著很強的現實意義,也給其他電商平臺一個借鑒,相信短期內對整治肆虐的“刷單”亂象會起到較好的示范作用。
但僅靠舉報、處罰、起訴是遠遠不夠的,整治“刷單”行為,在治標的同時更須治本,只有徹底修正、完善、改變淘寶現有的存在重大缺陷的評價體系和商家商品搜索排名展示機制,鏟除滋生“刷單”、“差評師”等電商平臺獨有的“土壤”,才有希望從根本上消除與杜絕“刷單”等網絡失信行為。
近年來,國內電商快速發展,同時也出現了“刷單”、售假、虛假促銷、價格欺詐等有違誠信經營的現象,甚至有一家名為“愛尚鮮花”的電商竟因自曝存在“刷單”行為而出名。
“刷單”已成行業潛規則,并形成了一條產業鏈,除商家外,各類刷單軟件、QQ群、快遞都參與其中,背后暴露的是電商平臺誠信體系不完善。據“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監測顯示,包括天貓、淘寶、當當網、拼多多商城、蘇寧易購、1號店、易迅網、騰訊微信微店等各大知名電商平臺均出現過“刷單”現象,且個別電商平臺屢禁不止。
這主要是由兩方面原因引起的。一是我國以前的信用體系建設本身就是行業性的,銀行、稅務、法律、保險等部門都有各自的信息庫,所以全面實現信息共享較難;二是在電子商務貿易中,即使各行業的信息庫能進行互通,但由于一些行業存在商業信用信息保密制度,造成貿易雙方無法通過查詢獲得有利的相關信息。
因此,信用體系建設的缺失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網絡平臺的正常發展。目前,很多大型網絡交易平臺利用網絡信息共享優勢,陸續建立了公開透明的信用評價制度和信用體系,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交易評價被濫用,誠信意識堪憂。網絡交易解決了信息不對稱問題,評價成為是否購買的依據參考,同時,正是因為買賣雙方都看重評價,不少平臺采用了依托交易量與好評度的信用評級制度,而一些賣家為了迅速達到較高的信用度以謀取利益,利用技術手段和快遞等制造虛假交易和虛假好評,營造出好評如潮的假象,誤導消費者。
二是一些職業差評師四處尋找存在瑕疵的賣家,以給予差評相威脅,這種不規范的行為導致買賣雙方都深受其害。因此,完善信用評價體系,探索真實的信用評價和認證機制顯得尤為緊迫。
三是網上圖文夸大其詞,商品質量參差不齊,電商平臺對入住商戶管控不嚴。網絡購物屬于遠程交易,消費者只能在網絡上看到商品的圖片及宣傳文字,因光線、圖片修飾等原因,消費者實際收到的商品往往與預期有一定差距,且因無法看到原件,導致后期產生糾紛。為了完成入駐商家的數量任務,部分電商平臺甚至不重視質量,對入駐商家的要求和門檻過低,缺乏嚴格的審查標準及保證金制度。
四是網絡詐騙乘虛而入。隨著網絡交易的火爆,一些不法分子抱著騙一筆是一筆的心理渾水摸魚,于是各種微信詐騙,QQ群詐騙,假冒本人頭像等網絡詐騙頻發,影響了網絡交易信用體系建設。最近,西安一位宋先生就遇到類似的充值詐騙,報案之后派出所仍無回復,目前還在追索中。
五是網絡交易配套仍需規劃布局和完善。網絡交易、掃碼、結算等環節都會讓手機產生網絡流量,有的人顧慮下載安裝需要花費流量和費用,而有的中老年人則從安全角度出發很少使用,所以電信業提速降費、商超等公共場所無線網絡安全和充電設施配備還有待推進。
(作者為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