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IPO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再出“重拳”。上周五,證監會稽查部門對一家IPO申報企業和5家上市公司正式啟動立案調查的行政執法程序。這是證監會部署IPO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專項執法行動以來,首批進入正式立案程序的案件。這意味著,A股市場正迎來新一輪監管風暴,IPO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已成為本輪監管風暴的重心。
據了解,上述6起案件主要是因為相關發行人、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重大嫌疑。而發行人、上市公司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背后,往往隱藏著不法關聯交易、違規資金占用、惡性利益輸送等嚴重違法犯罪線索,違規披露的根源是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內部管理流程混亂、風險內控流于形式、合規披露意識淡薄。
因此,對于本次集中部署的6起案件,證監會表示,稽查部門將在前期核查的基礎上,按照查處堅決、打擊有力、追責全面的目標依法查辦,對相關企業披露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性進行深入調查,同時對保薦、審計評估和法律服務等中介機構的執業行為是否勤勉盡責進行全面核查,一旦發現涉嫌違法違規問題,立即啟動正式立案調查程序。
“調查工作將本著絕不放過任何一個涉案主體、絕不放過任何一項違法失職行為、絕不放過任何一項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的原則,堅決把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的工作要求落到實處。”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的堅決表態也讓我們看到了監管層對于打擊IPO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堅決態度。
眾所周知,證券市場的投融資活動高度依賴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披露,IPO欺詐發行及虛假披露嚴重背離誠信原則,嚴重違反法律規范,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是資本市場最為嚴重的三大證券欺詐行為之一,歷來是各國監管機構監管執法的主要領域。
據證監會統計,今年上半年,證監會共受理涉嫌證券期貨違法違規線索338起,啟動初步調查案件241起,新立案件138起,新立涉外案件76起。辦結立案案件101起,同比增長25%,移送公安機關案件28起,同比增長27%,累計對253名涉案當事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凍結涉案資金20.13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在辦案件444起,同比增長48%,案件查處數量繼續呈現快速攀升態勢。上半年,IPO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件33起,中介機構未按規定履職案件18起,增長明顯。
筆者認為,監管層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零容忍”不僅是凈化IPO市場環境的有效措施,也是對投資者權益的有效保護,更是真正鑄就資本市場“誠信底線”的重要舉措。
除此之外,筆者認為,在重拳打擊IPO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也要加大對此類行為的處罰力度。可考慮在《證券法》修改中提高對欺詐發行的處罰標準。據了解,這一點監管部門已在考慮之中,在日前召開的一次證券監管培訓會上,監管部門權威人士明確表示,當前欺詐發行的違法成本太低,需要改進與反思,欺詐發行違法成本肯定要提高,監管處罰標準肯定要提高,欺詐發行的違法者甚至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