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康漢陰湯先生通過網上預選車牌號碼的方式,選了一副號碼為“G88C88”的車牌。當他興高采烈去車管所辦手續時,卻被告知要收8萬元“靚號費”。對此,安康市車管所稱,吉祥號牌按照數字不同要收取2-8萬元不等費用,收費標準為2005年的一份會議紀要。(7月28日 《華商報》)
見識過權力任性的,卻還真沒有見過如此任性的。對于“一不留神”通過網上隨機自選意外獲取吉祥號牌的車主,當地的交管部門竟然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而其所依仗的“尚方寶劍”,竟然是一份十年前的會議紀要。人們不禁要問,其將會議紀要作為收費標準的底氣從何而來?
據媒體介紹,該份所謂的“收費標準”為2005年,在安康市政府主導下,市財政局和交警支隊開會形成了一份會議紀要,其中便制定了這樣一個收費標準。而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2006年印發實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之規定,“除法律法規和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規定外,制定或調整收費標準,由收費單位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向國務院價格、財政部門或省級政府價格、財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那么問題就來了,安康市在2005年以會議紀要的形式確定的2-8萬元的吉祥號收費標準,在2006年以后到底提出申請并通過了相關部門的審批沒有,如果通過了審批,那么按照該辦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收費單位應在收費地點的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主體、收費文件依據、收費范圍、收費對象等,接受社會監督。”然則,交管所經過審批后的相關收費信息又公示了沒有?從報道我們不難知悉答案為否。由此我們有理由追問,這十多年未通過正常審批和公示程序,而“默默”收取的吉祥號費到底去哪兒了?其中到底又真正有多少繳納給了市財政?公眾需要一本明白帳。
另一個讓我們不解的疑問是,號牌的最終確定還是車管所說了算?根據公安部2008年10月頒布實施的《機動車登記規定》,其中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確定機動車號牌號碼采用計算機自動選取和由機動車所有人按照機動車號牌標準規定自行編排的方式。”可見本案中,湯先生獲取號牌的方式合法合規。而據該車管所副所長介紹,“湯先生所使用的交管12123軟件于去年底進行試點,各項業務正在完善中。目前,網上只是預選車牌,最終還是要到車管所辦理手續。”
“試點”“預選”“最終”,這些關聯詞組合起來的畫外音我們不難明白,那就是吉祥號歸不歸你,最終還是我們說了算。而對比兩年前,河北省交管局已經在原有公安部機動車號牌管理系統的基礎上進行了全面升級,讓車主通過互聯網自編自選、車管所自編及20選1或30選1三種方式,為車輛選取心儀的號碼,徹底切斷“人情號”“關系號”“金錢號”獲取渠道的做法,我們看到是安康地方交管部門對機動車號牌號碼改革的猶豫和遲疑,其中所暴露出的對過往權力的依戀和不舍,以及背后可能造成的腐敗滋生的隱憂,著實讓人擔心。
任何一項改革的真正指向,無疑是讓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能更充分地享受改革的成果。而安康市車管所在全省推進改革號牌號碼管理改革的過程中,用奇葩的收費標準,硬是活生生把網絡選號“還號于民”的好經給念歪了,這無異于狗尾續貂,最終損害的,還是政府在百姓心中的形象與公信力。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