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重慶的秦大爺想將5萬美元轉賬到身在國外的兒子的銀行卡上,卻被銀行要求證明“兒子是他兒子”。秦大爺帶著兒子單位開具的證明去銀行辦理,卻又被告知要派出所或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才行。截至昨晚發稿,這事還未得到解決。(7月18日《重慶晚報》)
早在去年5月1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就曾痛斥某些政府辦事機構“要求公民證明‘你媽是你媽’”。時隔一年,雖然公安部、人社部等部門及多地政府已經明文取消“奇葩證明”,但各自為政的現象仍然存在。
就在前兩天,福建一男子去公證處辦理“與在日親屬關系的公證書”,結果公證人員認為其所攜帶的戶口本和身份證“不算數”,要到派出所開具證明才行。最近陸續曝光的新聞,著實讓“奇葩證明”又當了一次“網紅”。
消除“奇葩證明”,關鍵是要消弭其背后的“奇葩思維”,這突出表現在懶政、怠政以及不敢擔當。譬如,明明通過其他方式可以證明,卻只認“奇葩證明”;蓋上其他部門的章,即使出了事,自己也不用擔責;反正自己也不用跑腿,踢皮球式的答復于己無礙,等等。
正是某些窗口工作人員的“奇葩思維”作祟,才讓“奇葩證明”成了簡政放權“最后一公里”上的“絆腳石”,成為橫亙在窗口單位與辦事群眾之間的一條鴻溝。
其實,對于取消“奇葩證明”,技術層面基本上不存在大的問題,關鍵在于相關部門是否有足夠的決心和為民意識。
對于本部門、本窗口不掌握的信息,可以通過信息共享的方式從其他部門、窗口獲得,從而避免“閉門辦事”、循環證明等尷尬;對于答復,要做到“一次性告知”,讓群眾少走冤枉路;對于“無法證明”的情況,可以探索“告知+承諾+公示+監管”的模式,在告知、請當事人承諾并進行公示后,可以先予以辦理,同時加強事后監管。總之,如果窗口單位工作人員都有“寧可多讓自己麻煩,也少給群眾添麻煩”的思維,那么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消除“奇葩證明”,需要強制性文件及法規的保駕護航,需要信息管理技術的不斷改進,更需要一線服務人員思維的轉變!俺园傩罩,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真正多一些換位思考,多一些服務意識,多一些責任擔當;少一些“官老爺”思維,把方便群眾辦事作為第一遵循宗旨,“奇葩證明”自然會成為歷史。
(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