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的面貴到不喝掉湯都是一種罪過,機場的飯一碗頂別的地方好幾碗,機場的擺渡車也不是隨隨便便可以坐的,臺州某企業的一名職工乘經濟艙從北京飛到溫州,為了幫頭等艙的同事拿行李,坐了頭等艙的擺渡車,也就300米的路程,被收了398元。
關于收費的合理性,乘客認為機場有宰客之嫌,不能接受這樣的天價;機場方面則表示自己是明碼標價,不存在不合理之處。
客觀地說,機場的服務定價偏高有一定特殊性,投資巨大,運營成本驚人,到目前為止,國內的機場運營仍然是賺的少虧的多,巨大的運營壓力讓機場沒有辦法做到跟外界一樣從容,餐飲服務、打包、擺渡車的高價自然也是這種經營壓力的產物。與之類似的還有高鐵,成本就是門檻,適當高一點,大家都能理解。
但是這樣的高價格也不能背離成本太遠,398元是個什么概念,坐高鐵再加個百把塊錢可以從杭州坐到北京;自己開車,能頂從杭州到武漢的高速通行費了;坐飛機,夠在淡季從北京飛回杭州了,你們的合理性體現在哪里呢?這不是暴利又是什么?不能因為這段路搬到了機場,它天生就具有了高貴的氣質,就具有了高收費的合理性。
成本的確是價高的理由,但很多時候也是借口。同樣投資巨大、成本畸高,高鐵站的情況就好得多,站內賣的東西跟外面一比不能說便宜,但至少接地氣了。無它,就因為機場孤懸城郊,無人競爭,任性慣了;高鐵站身居鬧市,撒不起嬌來。餐館就那么幾家,都繳納了高額的進場費用;擺渡車不坐也得坐,打包的地方除此一家別無分號。某種程度上說,它們都構成了事實上的壟斷,也更容易濫用壟斷的地位,自己說了算。沒有壟斷,何來高價?這種高價掩蓋下的高額利潤不光彩也不合理。
另一方面,不管是為頭等艙服務還是為經濟艙服務,機場提供的公共服務的基本屬性是一樣的,機場巨大的經營壓力也不能否定它本身公共服務的屬性。我們每位乘客坐飛機,都要繳納機場建設費。不能一提機場建設費,就說到它的公共服務功能,一提定價,就強調自己的自主經營色彩。
所以,不管是機場的定位還是市場本身的要求都決定了,定價機制的合理性不能簡單地由機場說了算。在機場這樣的場所,市場機制某種程度上說是失靈的,所以對它們的監管也就顯得格外重要。高有高的收法,合理得有合理的依據。它的定價不但應該受到法律的約束,也應該受到公共利益的約束。
高鐵站能做到的事,機場沒有理由做不到。如果機場方面表示很為難,那能不能在放開市場、拓展市場上下點功夫?機場里寸土寸金,機場外圍可做的文章大得很。機場恐怕也得明白,不管走什么樣的方式,最終還是要回到“不以盈利為目的、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公共產品,是城市基礎設施”的定位上來的。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