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自己做的包子蓬松賣相好,從而吸引客源,咸陽一包子鋪老板在面粉中加入含鋁泡打粉,蒸出“鋁包子”出售。4月18日,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經秦都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湯某被依法批捕,案件在進一步偵查。(5月4日《華商報》)
與無鋁發面添加劑相比,所謂的泡打粉不僅發面速度更快,制作起來省時省力,而且蒸出來的包子皮顏色更好看,賣相好,且面質松軟,吃起來有絲絲甜味,但卻對食用者的健康構成極大傷害。目前市場上不含鋁的食品添加劑通常要比含鋁添加劑貴1~2倍,一些不法業戶甘愿購買和使用低價的含鋁添加劑,以牟取更大的經濟利益。而我們只要用“鋁包子”上網搜索,全國若干地方都有查處違法使用含有硫酸鋁鉀或硫酸鋁銨的泡打粉的新聞,其中僅就北京大興區從去年10月至今,已有60余名小餐館經營者被法院判刑。
“鋁包子”為何“鋁禁不止”?誠然有不法商販的利欲熏心、鋌而走險,但根本的原因還在兩大方面:其一,存在制度缺陷。2014年5月,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五部門聯合下發《關于調整含鋁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的公告》。其中明文規定,自2014年7月1日起,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膨化食品和包子、饅頭、發糕等面制品禁用如“泡打粉”、明礬等任何含鋁添加劑。盡管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蹬被允許使用“泡打粉”,但也是有嚴格的添加標準的,只是既然沒有完全禁止,那必然會帶來兩個“突破”:一是被允許的超標使用,僅據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5年3月通報,2014年武漢餐飲環節抽檢問題發現率為10.55%,主要問題便是小麥粉制品、油炸面制品中鋁含量殘留超標。又因為油炸面制品等被允許使用含鋁泡打粉,必然使得不少包子鋪、饅頭店“跟風”添加,甚至有些店鋪就是油炸面制品與包子、饅頭同時經營,自然他們在和面中便會“一視同仁”地使用泡打粉。
其次,執法檢查缺失。有禁不止,是因為常規的檢查不夠,甚至會因為工作面廣量大而放任不管。即使相關部門進行檢查,也大多是臨時性的突擊檢查,沒有形成常規的常態化的檢查和打擊。僅以咸陽這起鋁包子事件為例,既然秦都區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去年8月已發現該包子鋪不法使用泡打粉病要求立即整改,那為何要到今年3月檢查時發現該包子鋪所做包子中鋁含量嚴重超標,并且以為了進一步取證名義,到4月才聯合公安機關再次對該包子鋪進行檢查,經檢驗店里的包子中鋁含量依然嚴重超標,民警隨即將包子鋪老板湯某及其妻子帶走調查,并于當天將湯某刑拘。試問,對于一個“早有前科”的店鋪的查處都如此“綿綿無期”,那公眾又怎么能指望執法機關對于更多隱蔽行違法添加者實施精確查處與打擊?
所以,要得讓“鋁包子”不再毒害公眾,首當其沖的就是明令禁止使用含鋁泡打粉,不要指望使用者適量添加,也不要再搞什么油炸面制品等可以使用、包子饅頭禁止使用的雙重標準,不妨一律禁止使用,便于執法機關執法檢查,也會打消不法商販的打擦邊球僥幸心理,即只要是含鋁的添加劑,一律禁止使用在面制品中,否則就會受到嚴厲查處。同時,食監、公安、工商等執法機關要形成常規性拉網式檢查,不留查處死角,不停留在突擊性檢查上,在鼓勵群眾舉報上要有真行動,比如給予保護性不公開重獎,并從重從快打擊非法添加行為,讓違法行為付出沉重代價,不至于僥幸過關。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