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準化解過剩產能這一目標,不因一時出現的經濟反復而變動政策。最關鍵的是,需要樹立起重人而非重產業的基本理念,算清人和產業孰輕孰重這筆賬。
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6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上表示,我國就業形勢仍較樂觀,化解過剩產能不會引起第二次下崗潮。徐紹史進一步透露,鋼鐵產能在5年內要至少減少1億至1.5億噸,煤炭產能在3到5年內要減少5億噸、減量重組5億噸。
“不會引發第二次下崗潮”,應是基于宏觀形勢變化作出的判斷。上世紀90年代第一次下崗潮發生時,計劃經濟的印記猶在,市場配置人力資源的能力仍然薄弱,社會保障體系也尚未搭建成型,下崗潮成為早期經濟體制改革的的伴生成本。而今天以化解過剩產能為目標的結構性改革則面臨完全不同的形勢。一方面,去產能主要集中在鋼煤等“三高”產業,影響范圍小于第一次下崗潮。而國家去產能的手段也遠較過去豐富。從房地產去庫存到“一帶一路”建設,客觀上都能幫助化解過剩產能,減少痛苦成本。另一方面,國家物質條件遠較第一次下崗潮出現時雄厚,社會保障體系能夠部分起到減震兜底作用,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中央財政將拿出1000億元資金用于安置困難職工。第三產業吸納就業能力的不斷擴大和創業創新環境的寬松,也為勞動力再就業提供了更多選擇。
不過,也應清醒意識到,盡管宏觀形勢確保不會出現第二次下崗潮,但出現局部下崗仍不可避免。事實上在一些大型鋼鐵煤炭企業,這種跡象已經顯現。在國新辦2月29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就曾透露,以鋼鐵和煤炭兩個行業作為化解產能過剩的切入點開始做,估計煤炭系統130萬人、鋼鐵系統50萬人需要分流安置。
化解過剩產能不可能一蹴而就,企業兼并重組、項目停產下馬、出清僵尸企業,人員安置都是艱巨的現實挑戰。保證去庫存不致引發新下崗潮,不能只看到有利因素,還應該對可能出現的困難因素有充分估計和更縝密的安排,防止重工業基地東三省曾經出現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波動在其他地區再度出現。這就要求,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的經濟調控政策,都需要保持足夠定力,瞄準化解過剩產能這一目標,不因一時出現的經濟反復而變動政策,防止過剩產能去又復來,加大治理難度。此外,以鋼鐵、煤炭等為支柱產業的省份,應把這項重大任務視為提高地方治理能力、推動改革的契機,在經濟轉型、發展第三產業、繁榮創業創新等方面更有作為,同時推進化解過剩產能與擴大就業。
而最關鍵的是,需要樹立起重人而非重產業的基本理念,算清人和產業孰輕孰重這筆賬。正如全國政協委員厲以寧所說:“與其養虧損企業,不如養職工。”錢花對了地方,財政對于化解過剩產能而不出現下崗潮的保障作用才能發揮出來,而供給側改革,也將可順利推進。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