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在宅基地建新房,要向國土部門交納1000元保證金,然而7年過去了,所交的保證金一直未退還。昨日,華商報記者以村民的身份,和管振娃一同來到洛南縣國土資源局永豐國土資源所了解情況。上午11時許,所長未在,隔壁一間辦公室門虛掩著,副所長屈永軍正在聚精會神地看著電腦。此時,華商報記者注意到屈永軍辦公桌上電腦界面顯示電視劇畫面,便詢問怎么上班期間看起了電視劇,屈永軍立馬站了起來,大聲怒吼:“我看電視劇跟你有啥關系,上班我在我房子,我還不能看電視劇,你還來查我了,出去,滾出去……”(11月17日華商報)
這位局長大人為何要怒吼“滾出去”?兩個原因,一是因為自己知道不對,心虛,害怕,害怕被問出背后的“貓膩”,所以發怒;二則,是權力膨脹,不管是誰,習慣了吼人。總之,不管怎樣的原因,這樣的怒吼,都不對,都暴露了素質低劣問題,工作態度問題,自身形象問題。
作為國家工作人員,面對公民情況咨詢,應該耐心回答,細心疏導,熱心解決問題,這是國家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底線,豈能如此態度粗暴?由此可見,他的公仆心理素質不合格。
作為一個副所長,應該有比普通公務員更高的素質,更好的工作作風,因為你也是個小領導啊,然而,我們看到的卻是看電視,怒吼公民,可見,他的領導素質也有問題,實在不配做這個小領導。
其實,不管是普通公務員也好,領導干部也好,都有一個自身形象的問題,你的形象是公仆形象,是干部形象,是部門機關形象,而這些形象的靈魂是為人民服務,你現在卻是沖人民怒吼,這不是把人民群眾當敵人了嗎?這樣的“怒吼形象”褻瀆靈魂,污染職責。
就村民建房保證金一事,副局長楊強稱,2008年前按照縣上的文件要求,農村村民建房需要交建房保證金,這樣做是為了約束村民建房后將舊的宅基地及時退耕到組上,同時不能超范圍建設房屋,待國土部門復驗后,給予退還保障金。對于長達7年之久沒有及時退還建房保證金,他說確實有些不合適。這哪里是“不合適”,分明就是瀆職,就是違規啊,七年未還,這是明顯的違背政策,我們更有理由懷疑,他們拿著這些錢做其他事情去了,這個金錢去處必須查清。
華商報記者又電話聯系到屈永軍,以記者的身份對其采訪,他解釋說,當時自己正在寫民情日記,為了不干擾前來辦事的群眾,才對另一名群眾說滾出去。這樣的解釋讓人啼笑皆非,寫民情日記的時候,拒絕接受民情,如此“民情日記”豈不是作秀?
“滾出去”所長粉墨登場,不是偶然,是素質低劣、工作作風惡劣、執行政策不嚴密之必然,這樣的所長,筆者認為,應該“滾下崗”。否則,不足以警示他人。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