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城市,冬日取暖是頭等大事。去年入冬以來,國內多個城市下調了居民住宅供熱價格。煤價腰斬一半多,熱費才降兩三元——采暖費為何降得這么少?(2月13日新華網)
煤炭是供暖的主要燃料,其價格高低直接影響到采暖價,而“煤價從800多元降到了現在的300多元,降幅超過一半”,采暖價卻只是區區的降了兩三元,相差如此之大顯然不對等。
前些年煤特別的俏,價格一漲再漲,隨之采暖費也漲了不少,“水漲船高”這可以理解,但是近些年煤價一跌再跌,可是采暖費漲上了要想跌下來卻難之又難。誠然,采暖費不只是由煤價一項成本所左右,還有運輸、人員工資上漲及環保等等,但不管什么理由,煤炭成本是供暖的大頭,煤價下跌了這么多,其它價不可能成為決定價格的因素。即便是采暖費不能與煤價同步下降,起碼的多降些。如果是按照供熱企業的自身說法,采暖不僅不能降,還企望不降或者升。
采暖費升起容易降下難已經成為一種慣例,即使是降也只是象征性表示一下。此種慣例不僅是采暖業,在其它行業也存在,如供電,電力發電煤炭成本占有很大的比例,可是煤價降,用電價還是巋然不動,價格一旦是上去了,幾乎成了鐵價,公用品降價成了一種奢望。
依照市場規律包括公用品在內的商品不可能一個價,也不可能只是微調,有升也有降,主要成本下降時,商品價格也應隨之變動,而采暖費不完全跟進在于不怕你不用,走不了,逃不脫,你用也得用,不用就得受冷,其根在壟斷。由此很容易成為行業的殺手锏,將成本降價變兌成利潤。
采暖費究竟定價多少才合適?依據是什么?依行業的這理由那理由顯然蒼白,唯一的依據只能是由相關的部門進行成本核實,綜合成本是多少,非生產性開支是否合理,利潤控制在什么范圍,這些數據如果不核清楚,即使是微降大獲其利,供暖行業也總叫冤,而其背后實際冤者卻是用戶。
采暖是一大民生工程,價格合理否不僅關系到民眾的利益,也關系到公平,成本大降而采暖只是微降實則是頑固的壟斷規則堅守。要破除行業壟斷須有倒逼機制助力:一則引進更多供暖企業,實行國有和民辦相結合,讓公眾有更多的挑選余地;二則物價監管部門應對成本進行剖析,逐項進行公開,讓人信服;不能隨意編個抵制降價的理由進行搪塞。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