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公安局19日凌晨通報稱,7月18日,該局民警在處警過程中遭暴力圍攻,嫌疑人無視民警鳴槍警告并搶奪槍支,民警開槍致一人死亡、一人受傷。(7月19日中國網(wǎng))
其實,事件也很簡單,就是周某某等人在建筑工地門口攔截施工車輛以表達訴求,公安民警接警后迅速趕到現(xiàn)場,雖然努力予以勸說,但周某某等人仍然情緒激動,謾罵、圍攻并持磚塊、羊角錘等追打處警人員。民警多次口頭警告無效后又兩次鳴槍警告,但周某某等人不聽勸阻,繼續(xù)暴力襲警,強行搶奪槍支并猛踹民警。民警開槍,進而有了周某某等人傷亡。
而今生命已經(jīng)逝去,檢察機關和洛陽市公安局有關部門也已迅速介入調查,相信水落石出也是早晚的事。只是不管怎么說,從一系列信息來判斷,民警開槍確實合理合法。而事件也更多地帶給我們反思,其中最關鍵的就是表達訴求要理性。畢竟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為了公平,為了表達訴求,也應該合理合法,以不危害他人正當權益和社會正常秩序為前提。
事件是慘痛的,也從另一方面暴露出法治教育的短板。合理合法表達訴求先暫且不說,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不會去搶奪警察的槍支。更何況在警察已經(jīng)鳴槍示警的語境下,周某某等人仍然繼續(xù)暴力襲警,這在無形中已經(jīng)將自己逼上了絕路。這個道理其實很好解釋,就是你敢搶奪警察手中的槍,無形中就是在與警察為敵,在將警察置于死地,后果也可想而知。
當然,在國家三令五申保護農(nóng)民工權益的大語境下,仍然會出現(xiàn)攔截施工車輛之事,也已經(jīng)充分說明國家相關政策并未被原汁原味地落到實處。也不僅僅是周某某事件,先前媒體就曾報道過多起農(nóng)民工跳樓討薪。而國家為確保農(nóng)民工工資到位,有著較為詳細的政策。也只有政策執(zhí)行不到位,才會逼的農(nóng)民工走上討薪道路,甚至于如此過激地表達自己的訴求。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警察開槍致死事件中網(wǎng)民反映普遍比較理性。仔細分析其原因,警察開槍合法合規(guī)是一方面,但媒體理性報道也不可或缺。事件發(fā)生后很短時間內,警方便將案件相關資料向社會予以公開。很多媒體在報道中將前因后果講的明明白白明白,視頻也全部放上。在這種情況下,網(wǎng)民看到的是真實的情景再現(xiàn),當然就不會胡思亂想任意指責。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相信更多細節(jié)也會源源不斷地披露出來。而在此時,任何猜測都不科學,任何懷疑都不理性,我們要做的就是等待相關部門的結論。不過,周某某年輕的生命就此逝去,還是讓人在心里為之痛惜。但在惋惜的同時,我們更希望能夠以周某某為戒,珍惜生命、遵守法律,理性、合理地表達自己的訴求。
(責任編輯:周姍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