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民發帖稱,溫州市國資委某總經濟師利用職務便利為妻子供職銀行承攬國企存款。溫州方面表示,待調查核實后將根據有關規定處理。媒體報道,某總經濟師的妻子潘某任某銀行黎明支行行長。該支行成立于2013年3月,成立半年后存款即達到38億,所有賬戶及存款均為國企。其妻被稱為存款大王。
(4月6日《西安晚報》)
溫州方面已經開始就網帖內容進行調查。我們如果寄予這種調查太多美好期待,也太天真了。可以想見的是,這種調查結果即使再真實,也只能是水過地皮濕的調查。其調查的內容只會是:存款真是國企存入的嗎?為何存入一家銀行?存入這家銀行的利息是否是市場利息,有沒有給國家造成利息損失?
假如說,這些錢都是國企的,但是其存款的利息是正常的,也沒有造假和流失,處罰的結果會是什么?肯定會是雷聲大雨點小的。其實,更應該關注的是存款大王背后的權力交換現象。表面上看,只是攬儲的行為,并沒有直接把錢裝進腰包里,而實際上這更是一種看不見的腐敗。真正的舉報者,也不是為了反腐,應該是其他沒有吃上肥肉的銀行。
這里面有著復雜的權力交換。
這是官員與企業之間的權力交換。對于這位主管國資委財務的經濟師來說,他手中擁有國資的協調與劃撥權力。這些國企自然希望最大范圍,獲取物資和撥款。讓這位經濟師滿意了,國企沒有任何損失,在哪里存錢不是存錢?可是在經濟師妻子所在的銀行存錢,就能得到權力的照顧,對于這些企業來說,何樂而不為?而這種權力交換的隱形腐敗,還是眾多的。官員審批工程,開發商可以把工程的一部分承包給審批官員的親屬;官員照顧企業,企業就聘請官員的親屬當副總經理。表面上看,沒有直接受賄,可是這種隱藏起來的腐敗更可怕。
這是銀行與企業之間的權力交換。銀行的主要任務就是放貸和攬儲。無疑,銀行也動用了公權換取利益。你愿意把資金放在我們銀行,我們銀行就愿意支持你們的貸款行為。而實際上利益最大的獲取者不是銀行,而是銀行的工作人員。在央行系統都有放貸和攬儲的任務。完成任務、超額完成任務都是有獎勵的。當銀行的放貸和攬儲攪和在一起的時候,這種攪和還牽涉個人利益的時候,對于一些小微企業來說發出“銀行的錢去哪兒了”也就不足為奇了。問題是,銀行多是國有銀行,還承擔著社會公益的任務。銀行的義務哪去了?豈能徒留利益?
存款大王的調查不能只看存折的真假,更要看在這個過程中有多少看不見的腐敗。比如說,經濟師在攬儲的過程中,究竟違法給了這些國企多少好處?比如說,經濟師的妻子違法給這些企業放了多少貸款?比如說,攬儲成功之后,這位經濟師的妻子獲取了多少獎勵?這些獎勵雖然合法,雖不是也該反思這種權力任性的獎勵制度?
調查存款大王,要深挖看不見的腐敗。對了,還要問一聲:某經濟師和某銀行都是誰?
(責任編輯:周姍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