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雙11”網購促銷已拉開序幕,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日發布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理性看待商品測評類營銷信息,切勿迷信“種草”流量,并敦促第三方測評營銷主體應恪守公平誠信原則。
近年來,隨著商品種類的極大豐富和商家營銷包裝手段的日益多元,為了避免“踩坑”,快速篩選出更適合自己的商品,很多消費者養成了下單前看測評的習慣。這種需求反過來也推動了消費測評市場的快速發展。不過,從實踐來看,在利益的驅使下,一些消費測評逐漸“跑偏”“變味”:有的名為消費測評實為“商測一體”,即一邊搞測評一邊賣產品,這就容易讓測評的公正性打了折扣;有的借測評之名夸大產品功效,大搞虛假宣傳……這些問題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也對市場秩序造成了破壞。
現行法律法規對于消費測評也有明確要求!痘ヂ摼W廣告管理辦法》規定,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并附加購物鏈接等購買方式的,廣告發布者應當顯著標明“廣告”。這就清晰劃定了一般消費測評行為與廣告的界限。也就是說,只要在消費測評類內容中附加了購買方式,就構成互聯網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其廣告屬性,并遵循互聯網廣告相關法律法規,而不是以消費測評之名行廣告營銷之實,卻又不承擔與之相對應的法律責任。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作為消費者組織的中消協發出消費提示,既是對消費者的善意提醒,也是在表達對消費測評從業者的期待。客觀而言,無論是純粹的消費測評,還是以消費測評形式推廣商品,都對促進消費者理性決策、豐富商品服務營銷形態具有積極作用。但只有恪守公平誠信原則、守住法律底線,才能讓好的商業創意和創新的商業模式真正實現良性發展、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