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證監會發布的2023年執法情況顯示,證監會嚴厲懲戒履職盡責不到位的中介機構,依法對機構和人員進行“雙罰”。在依法適用“財產罰”之外,用足用好法律賦權,探索適用“資格罰”。如對中天華茂會計師事務所在東方網力年報審計執業中未勤勉盡責行為,沒收業務收入并處以5倍罰款,暫停其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
無獨有偶,5月14日,注冊制下深交所首開中介機構“資格罰”,對某上市公司造假案中涉案的保薦機構和會計師事務所實施6個月暫不受理文件的“資格罰”重處理。
相較于一次性的“財產罰”,“資格罰”直接對違規中介機構業務資格“開刀”,單刀直入、直切要害,持續性更久,震懾力十足,被業內視為“頂格處罰”。
首先,“資格罰”凍結違規中介機構業務資格,直接造成其業務停擺、項目承壓,影響其全年業績。根據上述案例,無論是證監會暫停業務資格還是交易所暫不受理文件,本質上都是對違規中介機構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說“不”。長達半年的業務“空窗期”,勢必會影響機構的相關業務收入,拖累其全年業績。同時,由于無法展業,也勢必會造成相關在審和待審項目流失,影響資產質量。尤其是在證券業務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半年的業務“掉隊”,也給相關機構業務前景打上大大的問號。
其次,面臨存量客戶、員工流失壓力,機構競爭力下降。客戶是關乎中介機構生存發展的關鍵要素。半年的業務“空窗期”,讓大多數客戶都“等不起”,很可能會使著急“補血”的融資方轉投別家,也很可能讓等待財務審計的上市公司選擇他所,多年的客戶積累可能毀于一旦。從既往情況來看,還可能引發員工流失。違規機構員工由于面臨長期“無業可做”窘境,選擇辭職甚至帶項目跳槽也并非不可能。
最后,涉事中介機構聲譽受損,重獲信任難。表面來看,“資格罰”更多影響的是違規中介機構相關業務、項目、客戶等“硬指標”,但從更深層次來看,“資格罰”對機構聲譽、品牌等“軟實力”的長期影響更大。業務的暫時落后也許能夠在短期彌補,但想摘下“劣跡”標簽卻很難,市場信任的重建并不容易。
更為重要的是,“資格罰”為難以承受之重罰,涉事證券公司在監管評級中會被扣大分,影響評級結果,直接關乎監管資源分配,新業務、新產品試點,現場檢查頻率等諸多方面。
“資格罰”的另一面,則彰顯出證券監管“長牙帶刺”、嚴懲履職不力中介機構的決心。誠如證監會所言,緊盯不勤勉、未盡責,壓緊壓實“看門人”責任,督促引導中介機構提升執業質量。為此,中介機構更應端正經營理念,提高專業能力,強化內控管理,履職盡責,防范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利益,當好資本市場“看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