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接我時說要加返程費,我本以為是平臺要求的,沒想到快下車時,他打開二維碼讓我私下支付。”近日,家住廣東東莞的盧女士從廣州打網約車回家時,被司機以“返程難以接到客”為由,要求額外支付50元返程費。記者近日隨機采訪北京、廣東、浙江等地機場、高鐵站的數十位乘客發現,不少人與盧女士有著相似經歷。(據10月25日《法治日報》)
從情理角度而言,網約車收取“空返費”也情有可原。例如,據有的司機表示,跨城訂單如果不收空返費,是虧本買賣。具體來看,200公里左右的跨城訂單,價格400元左右,如果不收空返費,來回的油費、高速費、回程空車及時間成本,支出接近甚至可能大于收益。其實,確實如此。畢竟,網約車司機也需要算效益賬。
而且,沒有法律法規禁止司機收取空返費。網約車費用采取市場調節價,由平臺即經營主體負責定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合理確定網約車運價,實行明碼標價,并向乘客提供相應的出租車發票。從實踐來看,乘客是否需要承擔空返費,取決于平臺是否作出明確的規定。
進一步來看,誠如媒體指出,乘客在與網約車司機溝通協商后若是同意支付空返費,則構成口頭承諾,雙方達成合同關系。而這也正意味著,是否支付空返費需要在上車前雙方進行協商,未達成合意的可以取消訂單。其中的關鍵是明碼標價,而不是漫天要價,甚至是趁機宰客。如此,既能夠保障乘客的合法權益,也能夠維護司機的利益。
規范網約車“空返費”至關重要。一方面,平臺應當制定內部管理制度,約束司機的行為,明確規定司機能否向乘客收取空返費,收取的標準是什么,并出臺收取此類費用規劃化流程,尤其應充分聽取司機的意見,有效維護司機群體合法權益;另一方面,監管部門當強化對此類收費的監管,謹防其淪為坑害消費者的“套路費”。
總之,只要確立好規則,照章辦事,“空返費”定能夠讓乘客認同,也能夠維護司機的利益。據報道,對于司機是否收取空返費,很多平臺的規定存在模糊性,針對此,平臺作為網約車服務的全鏈條參與者和最大受益者,理應出臺管理辦法,將空返費明明白白說清楚,而不是讓乘客和司機云里霧里。終歸而言,唯有規范才能行之長遠,網約車良性發展如是。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