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發布《深圳市居民低碳用電碳普惠方法學(試行)》(以下稱《方法學》)。《方法學》規定了在深圳碳普惠體系下,個人通過低碳使用居民生活用電所產生的減排量的核算流程和方法,為居民低碳用電參與碳交易奠定了基礎。
盡管在理念上,人們對“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有高度的認同,但在現實生活里,個人節能減排參與度嚴重不足也是個不爭的事實。
個人低碳行為減排核算方法不健全,難以對個人或家庭碳排放進行準確核算,是提高個人節能減排參與度的一個主要障礙。《方法學》則為破除這一障礙提供了科學的方法論。
《方法學》明確,居民生活用電數據由為其供電的供電公司按一戶一號的方式進行實名登記注冊,減排量計算所需的原始數據通過數據聚集平臺運營機構記錄收集。按照《方法學》給出的方法,能夠系統、全面、準確記錄居民生活用電、居民低碳用電的數據,進而推動居民通過降低電力消費、購置節能環保電器的方式獲得減排量,并通過碳交易等路徑分享減排量收益。
人人減排,個個受益。《方法學》讓日常碳減排效果變得明確可計量,公眾能夠更深切體驗到低碳生活帶來的實惠和便利,從而促進社會公眾的綠色低碳意識增強,更加積極踐行低碳生活方式。
日前出臺的《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將碳普惠核證減排量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核證減排量交易品種,鼓勵個人開立公益碳賬戶。《方法學》與之相配合,為居民低碳用電參與碳交易提供精準的“計量器”,在助力擴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參與主體的同時,也有益于激發市場活躍度,從而達到減少全市碳排放的目標,可謂相得益彰。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