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近日,有用戶在網絡貼出截圖稱“iOS版微信在后臺反復讀取用戶相冊”。此外,還有多名用戶通過手機系統(tǒng)的“記錄App活動”功能,發(fā)現美團、淘寶、QQ、微博、搜狗輸入法等App都存在反復讀取用戶相冊、索取用戶定位信息的問題。
別讓用戶使用App時“如履薄冰”
一段時間以來,App過度收集用戶信息已不是新聞,主管部門曾多次通報相關案例。有些企業(yè)涉嫌打著“方便用戶”的旗號,憑借技術優(yōu)勢過度收集用戶信息,而用戶對此一無所知,或者找不到真憑實據。這次引起軒然大波,一是因為主流應用涉及眾多,且讀取太過高頻;二是普通消費者終于有了看得懂的工具,技術抓住了技術的小尾巴,用戶這才發(fā)現App居然對自己愛得如此“深沉”。【詳細】
針對微信在未被主動激活應用的情況下讀取后臺相冊這一行為,該用戶“為什么要這么操作,究竟讀取了什么額外信息,如何處理用戶隱私?”的擔憂與質疑在情理之中。近年來,手機App侵犯個人信息安全的事件常有發(fā)生,工信部點名的多款違規(guī)APP背后多是小公司但也不乏互聯網大企業(yè)。在“屢罰屢犯”的情勢下,“應用軟件正在監(jiān)聽我們”等謠言一時搞得人心惶惶,用戶在使用手機軟件時也變得“如履薄冰”!詳細】
App過度收集信息為何層出不窮
互聯網時代,手機App侵犯用戶信息安全事件層出不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原因在哪?筆者認為,緣由有三。其一,個人信息安全意識淡薄,因應用軟件隱私條款內容冗雜、字小密集等原因,不仔細閱讀甚至略過的大有人在,于是部分用戶只能在權益受損后扼腕后悔自己當初的不在意;其二,企業(yè)在利益漩渦中缺乏自制力,難以遏制欲望,在他們眼中“公眾權益與利益”二者選其一是何其簡單的問題,正所謂“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便是大多數互聯網企業(yè)的鮮明寫照;其三,國家監(jiān)管力度不夠,即使出臺了《App違法違規(gu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規(guī)定了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的保護原則,隱私保護法規(guī)仍有許多漏洞亟待填補,當下要求違法違規(guī)App整改的力度亟待加強!詳細】
App過度收集用戶信息是一種內卷,為了提升用戶體驗,不考慮用戶成本隨時喚起隨時收集。收集的信息越多,用戶畫像就越精準,能開展的經營活動就更多,獲利更豐厚。還有一小部分企業(yè)是因為無知或者懶,利用現成的集成服務開發(fā)App,其中內嵌了信息收集功能,可能它自己都不知道。當然,根本原因是此前沒有專門的法律規(guī)范用戶信息收集行為,企業(yè)越界不犯法,很少受懲罰,缺少整改的意識和動力!詳細】
不能放任APP侵犯用戶隱私
有法可依更應有法必依。企業(yè)應肩負起責任,杜絕利用技術認知差異欺負用戶,顯性及隱性地違規(guī)過度采集個人信息。企業(yè)應在合法合理范圍內追求經濟效益,更有責任保護用戶權益。如果只顧眼前利益,用技術的方式“偷窺”或非法獲取個人信息,則背棄了社會責任。
對用戶個體而言,無論因為何種目的,被采集個人信息的終歸在感受上不會很舒適,但又似乎無處逃避,只是希望它被嚴格限制。信息保護是一項系統(tǒng)性、長期性工程,全社會一道發(fā)力、共同答題,才能筑牢個人信息安全“防火墻”,讓數據采集增進公眾福祉。【詳細】
對于部分頂風作案的App,監(jiān)管部門應要求企業(yè)自查自糾,及時整改,將此次曝光作為一次普法、執(zhí)法的契機。同時,監(jiān)管部門還要提高技術水平,不能監(jiān)管對象“開跑車”,而監(jiān)管人員還在“蹬自行車”。應用商店和第三方平臺也應當負起主體責任,幫助用戶和監(jiān)管部門發(fā)現違規(guī)操作。便利用戶與侵犯隱私之間是有界限的,應當尊重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方便之門不是偷窺之門,絕不能放任App偷窺用戶!詳細】
(以上綜合經濟日報、廣州日報、紅網。)
微言大義:
@飛行者:這還有什么隱私可言?
@電氣鼠阿皮:現在很多手機App都成了“小偷”。
@深哥厲凡:這不是bug吧?
@可可少:App沒有邊界感,說明資本獲取、使用、倒賣公眾信息成本之低,個人隱私真的一文不值。
@一枚炸雞腿:好家伙,后臺這些操作就沒閑著,可算知道我的手機為什么這么耗電了。
中國經濟網編后語:
事實上,隱私既不“隱”也不“私”,已經成為移動互聯網時代的頑疾。在“隱私安全”問題上,用戶和App平臺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不對等關系。但有平臺卻以“提升用戶體驗”之名搪塞過去,顯然是避重就輕。要知道,提升用戶體驗并不需要時時刻刻對用戶的手機進行后臺“監(jiān)控”,某些平臺只是在保護用戶隱私和追求眼前利益之間選擇了后者。針對這一問題,監(jiān)管部門應積極履職,進一步完善監(jiān)管技術和手段,給App信息收集設一道卡,給用戶隱私上一把鎖。
回顧:往期“經”點熱評
(責任編輯:臧夢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