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毛同輝認為,積極落實國家法律規定和政策要求,更好地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塑造良好形象、贏得口碑,才能讓平臺經濟走得更遠。
作為數字經濟新業態催生的新職業,外賣騎手群體規模近年來不斷擴大,已成為靈活就業的重要代表。但是在發展中,這一職業群體也遭遇著“成長中的煩惱”。一旦發生工傷或社保等勞動爭議,外賣騎手與外賣平臺之間多存在“勞動關系難認定”的問題,由此造成外賣騎手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維護。
近日,北京一家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發布了一項扎心的報告,通過研究五年來1907份有效判決發現,外賣平臺已成功地將騎手所帶來的人力成本和用工風險向外剝離、層層區隔,認勞率(騎手勞動關系認定比例)基本控制在1%以內。
有的外賣平臺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將原本應由自己承擔的雇主責任,轉移給配送商和眾包服務公司。而配送商和眾包服務公司的風險承受能力有限,無法充分保障外賣騎手的勞動權益。有的平臺企業則聯合配送商、眾包服務公司要求外賣騎手注冊成個體工商戶,變勞動關系為市場主體間的合作關系,將雇主責任完全“甩鍋”。這些騷操作嚴重侵害了勞動者權益,必須予以制止。
人社部數據顯示,現在每天“跑在路上”的網約配送員數量已達百萬級,這一新興職業也被正式納入國家職業分類目錄。充分保障所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是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加強對外賣騎手等勞動者的權益保護,明確平臺企業的用工主體責任,也是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題中之義。
事實上,外賣平臺作為行業發展的受益者,把用工主體責任全部推卸給別人是不合適的,造成了權、責、利的不統一,它們理應讓渡一些利潤空間來保障騎手的安全與合法權益。這不僅是平臺應該履行的社會責任,更是對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貫徹和落實。
因此,一方面,相關平臺企業應義利兼顧,主動承擔雇主責任,讓外賣小哥在送餐路上多一份從容;另一方面,“利民之事,絲發必興”,有關部門應加強對數量龐大的勞務派遣公司的監管,不能任由其野蠻生長。對于眾包類型的新業態就業方式,亟需探索和建立與之相匹配的法律法規制度。
今年7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聯合發布《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首次明確平臺責任、報酬、休息、職業傷害保障等多個焦點問題,為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電商主播等構建權益“防護網”。這意味著,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職業風險高、勞動強度大、保障水平低等狀況將迎來轉機。
平臺企業仍然是勞動法意義上的用人單位,“新業態”并不是平臺企業違法用工的“避風港”。積極落實國家法律規定和政策要求,更好地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塑造良好形象、贏得口碑,才能讓平臺經濟走得更遠。(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 毛同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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