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提出,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如何理解其政策背景和實施意義?這一政策會造成怎樣的社會影響,又該如何穩妥推進?
從人口經濟學來說,退休政策特別是法定退休年齡的調整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人均預期壽命大幅增長,二是人口受教育水平提高,三是勞動年齡人口減少對養老保險制度造成持續性的威脅。
實施延遲退休是積極應對老齡化、少子化挑戰的重要舉措。當前,我國已經成為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國家,老齡化和少子化加劇是我國面臨的新的國內挑戰。2019年年底,我國65周歲及以上人口1.76億人,2053年將達到4.87億人的峰值,進入深度老齡化階段。同時,我國婦女總和生育率為1.690,屬于低少子化。可以說,在我國即將開啟的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中,人口老齡化和少子化不斷加劇將是一個最基本的國情,這將直接導致人均負擔不斷加重。加快制定實施延遲退休政策,有助于應對當前養老保障制度運行中面臨的重大挑戰。
實施延遲退休有利于塑造“人力資源紅利”。人口問題一直是中國發展的首要問題。“十四五”時期不僅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窗口期,更是進入高質量發展的創新驅動階段。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有助于使中國的未來經濟增長保持可持續的內生增長動力和創新創業活力。我國將來一段時期的經濟、勞動生產率、人均收入增長潛力仍很大。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提高要素質量,特別是人力要素的質量,這就必須改善要素供給條件,提供良好制度支撐。從更為長遠的意義來說,實施延遲退休能夠激發適齡勞動人口的潛力、活力,有助于加快我國從“人口紅利”向“人力資源紅利”轉變,從“人口大國”向“人力資源強國”邁進。
那么,延遲退休對勞動者的意義在哪里呢?雖然理論上說,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會直接增加其工作服務年限,但在實際的制度設計上,勞動者往往可以通過延遲退休,獲得更多養老金補償。例如在發達國家,按照不同年齡領取不同比例養老金的方式,可以有效激勵老年人推遲首次領取養老金的年齡。當雇員按照法定的“標準年齡”退休,可以按100%領取養老金,早于“標準年齡”領取比例就會低于100%,如果超過這一年齡,養老金則會有相應幅度的提高,以此緩解延遲退休對個人養老保障的影響。因而整體來說,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并不會對退休群體產生系統性沖擊。
此外,從國外經驗來看,制定實施延遲退休政策要始終把握科學審慎的原則。美國社會保障局一直在慢慢提高退休年齡,1983年修訂《社會保障法案》時提出到2025年將職工的正常退休年齡從65歲提高到67歲,但是這一政策直到20年后的2003年才正式開始實施,并明確提出計劃用22年的時間完成從65歲提高到67歲的目標。同時,為了避免讓特定時間段的勞動者承擔過重的轉制成本,美國、英國、德國和日本等國都采取了漸進式延長退休年齡的做法,力求將政策調整的沖擊降到最低。
可見,實施延遲退休在世界范圍內都是一個異常謹慎的過程,更是一個系統性、精細化的政策安排。《建議》中也特別突出“漸進式”的要求,“十四五”期間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將遵循“小步慢走、彈性實施、強化激勵”的思路,以小幅調整的方式逐步推進。同時,通過加快推進養老制度結構性改革、統籌推進相關配套政策,如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充實養老保險基金、降低企業繳納費用和成本等,這將最大程度減少該政策的社會影響,爭取最廣泛的社會支持。
(作者:張新,系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助理教授)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