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近日,教育部和國家郵政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從加強組織領導、規范寄遞管理、確保精準投遞、優化新生服務、做好防疫消殺、加強監督檢查等方面對各地教育、郵政等部門和高校、郵政企業提出明確工作要求,確保錄取通知書寄遞的安全、及時、準確。(8月3日《人民日報》)
錄取通知書的送達是高考“最后一公里”
對于高考來說,高校錄取通知書的送達可謂是“最后一公里”,至關重要。對于莘莘學子們來說,這更是一個光榮而神圣的時刻。十年寒窗苦,一朝翰墨香,為的不就是這份榮耀嗎?然而,越是這“最后一公里”,越是會發生意外,不僅給學生“添堵”,也讓整個高考錄取工作打了折扣。【詳細】
對高校錄取通知書而言,最為重要的是,及時準確地送達,不容任何閃失。依據我國既有招生制度,考生一旦被某一高校錄取后,其報考檔案即被調入該校,考生再無選擇其他學校的機會。所以,學校在決定錄取某一考生并調取其檔案后,即有將錄取通知書送達給該考生的義務。這種送達義務,不但要求校方將通知書投遞到郵局,而且必須保證將錄取通知書送達該考生手中。【詳細】
不止一次發生問題更說明不是小問題
時至今日,隨著電子檔案系統不斷完善,考生查詢跟蹤錄取進度和結果的途徑和手段越來越先進了。退一步講,只要錄取結果已經確定,即便通知書還在路上,很多考生也早就通過其他方式知曉了。一定程度上說,通知中有關確保高考錄取通知書精準投遞的要求,重點指向的是信息渠道往往不夠發達的偏遠和落后地區。因此,站在落實通知要求精神的角度,各地各相關部門尤其要突出重點,強化對偏遠和落后地區考生的服務保障。【詳細】
聯想到近年來多起“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的來龍去脈,有一個關鍵性問題不能不再度提起:相關學生的高校錄取通知書,為何會莫名其妙到了頂替者的手中?如果不是通知書被陰差陽錯、甚至別有用心地冒領、代領,而是按時送到了被錄者本人手中,還會發生后來的被冒名頂替事件嗎?沒發生意外,或許都認為“本人當面簽收”“不得投遞至智能快件箱(信包箱)、代投自提點、物業或收發室”這樣的要求有點多此一舉,可問題偏偏發生而且不止一次發生,還能說這是小問題嗎?【詳細】
錄取通知書的送達要確保萬無一失
總而言之,高校錄取通知書的寄遞是一項嚴肅而又嚴謹的工作,容不得半點疏忽,必須確保精準投遞、按時送達。無論是丟失,還是耽擱、延誤等,都是不可以的。要想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堅持操作規范,注重各個環節、細節的落實與把關。【詳細】
更為重要的是,對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妨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告知考生,你被錄取了,請等候通知,倘若考生沒能及時收到錄取通知,就可及時查詢、詢問,甚至要求補寄,乃至親自去取等等。郵政部門把通知書送達后,再把送達結果及時準確反饋給高校,從而建立起完善的一套雙向反饋機制。如此,錄取通知書的及時準確送達,方能做到萬無一失。【詳細】
微言大義:
@蔡宇宙:不能直接投到自提點,還應核對身份證、準考證,這可是一輩子的事兒。
@小白會越來越順利:這么重要的東西一定要當面交給考生。
@榴蓮味的李木子:交到本人手里才放心。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編后語:
作為考取高校的證明,錄取通知書是努力奮斗回報的見證,承載著非凡的意義,多少學子正翹首企盼接收的那一刻。為了避免因投遞錯誤而耽誤入學,或是冒名頂替等問題,保證高校錄取工作的嚴肅性和公平性,必須對錄取通知書的寄送工作重視起來。當然,高校也應及時采取各類機動措施,確保考生在遭遇通知書投遞問題時能順利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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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臧夢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