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喬瑞慶認為,改善村級財務狀況,甩掉債務包袱,要改變鄉村振興建設籌資的體制機制,也要杜絕扭曲的政績觀,但最根本的還是要抓住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這個“牛鼻子”。
當前,鄉村振興深入推進,不少農村村容村貌發生巨變。但在大力建設過程中,一些村集體負債過高,有的地方村均負債數百萬元,且越是“明星村”“典型村”,債務越重。而具有隱蔽性、私人性特點的村債,往往“舊的未消、新的又來”,極易引發治理風險,沖擊鄉村振興。(5月13日《半月談》)
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2018年發表的調查報告指出,截至2006年底,全國村級債務規模為4000億元。由于此后沒有開展此項統計工作,村級債務缺乏全國性的數據。但從近年來媒體報道的有關內容看,目前我國村級財務狀況不容樂觀,一些地方村級債務明顯反彈。
湖南東北部某縣財政部門的一次調研顯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縣有445個村負債,占比達89.7%,負債超過100萬元的村有109個。山西東南部某縣2017年的一次調查則顯示,縣城村級負債總額38.6億元,村均800多萬元。這些數據在某種程度上說明,村級債務不是一個區域性問題,而是一個普遍性問題。從南到北,村級債務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同時,數據也顯示出,村級債務體量較大,不是幾萬、十幾萬,而是上百萬。這對于一些收入來源不足的鄉村而言,是個沉重的債務負擔。
村級債務的形成有體制機制方面的原因。比如,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各類項目要求村上進行資金配套,設施設備維護也需要村上出錢。另外,也涉及到政績觀錯位的問題。一些領導干部為了打造示范點、樹立典型,將各類項目集中在一個村,重點推進。雖然上級財政投入多,但村上為“接住”這些項目也投入不少,債務自然增加。更重要的一點則是,很多村上集體經濟收入不給力,要么沒有集體經濟收入,要么集體經濟收入少、不穩定。村級收入有限,開支卻日漸增加,這是村級債務形成最為根本的原因。
深入推進鄉村振興,必然要實施一系列建設項目。花錢的地方越來越多,靠財政兜底可行嗎?對于一部分財力雄厚的市、縣也許是可行的,對于大部分市、縣,尤其是中西部地區的市、縣,則是不現實的。這些市、縣的本級財政收支原本緊張,哪里還有資金對村級建設項目進行兜底?那么,靠村民集資、社會捐助可行嗎?一些對村民來說有直接收益的小項目,比如修條小路,也許是可行的;而那些同村民直接利益不明顯相關的大項目,比如搞個污水處理項目,就不可行。集資和捐助只能是建設資金的補充,不能作為主渠道。
筆者認為,改善村級財務狀況,甩掉債務包袱,要改變鄉村振興建設籌資的體制機制,也要杜絕扭曲的政績觀,但最根本的還是要抓住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這個“牛鼻子”。要充分依托村上特色資源,盤活存量資產,用好增量資產,發展集體經濟,形成穩定而可靠的村級收入。在收入穩定基礎上,再量力而行推動基礎設施建設,以保證債務可控,穩打穩扎搞建設。(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 喬瑞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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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