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菏澤市東明縣的學生家長向媒體爆料稱,當地萬福中學有初三學生因為成績差被禁止參加中考,家長懷疑這是校方為保障升學率而進行的強制“分流”。這種情況真的屬實嗎?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核實。當地教育局回應稱,不論成績好壞,中考都應遵循自愿原則。由于班主任對相關政策存在誤讀,才造成了這般誤解,目前涉事班主任已向學生及家長道歉。(4月21日中國之聲)
成績差就被禁止參加中考,這名教師為了達到強制“分流”的目的,可說是“軟硬兼施”,一邊聲稱附近的一所勞動技術學校有多么好,免收學費,畢了業還能找到好工作,要求成績差的學生趕緊去上那個技術學校,別在這里繼續上課。一邊則強制這些學生退學,也不允許參加中考。
雖然當地教育部門聲稱這是涉事班主任對相關政策的誤讀,但這樣的教師并不少見,這種現象在一些地方也是長期存在。一些地方和學校片面追求升學率,怕平時成績差的學生影響了升學率,采取各種手段限制他們參加升學考試。這種做法嚴重侵犯了學生的受教育權,涉嫌對成績差學生進行歧視。這顯然不是一種無心的“誤讀”,而是刻意為之。
學校、教師本應堅持有教無類、一視同仁的教育原則,但在一些地方與學校眼中,成績差的學生就是拖集體后腿的失敗者,在平時,這些學生不受教師重視,一些教師會有意把成績差的學生安排在教室后座,對他們的學習成績也是漠不關心,而一旦臨近畢業,一些學校還會變相逼迫這些學生退學。
成績差的學生成了“被侮辱與損害的”群體,他們的正當權益受到肆意踐踏。而很多時候,他們成績差,正是學校不能一視同仁,不能實行“公平教育”及不能因材施教的結果,學校要為學生的成績差承擔很大責任,結果在臨近畢業時,學校、教師卻無情“甩鍋”。這種做法既無情又無義還違法,亟待予以遏制。
“成績差被禁止參加中考”,除了有涉事學校與教師教育理念錯誤、自私自利等原因,從根源上來說,還是升學率作祟,暴露了“單純追求升學率”這一久治難愈的教育痼疾。要避免類似現象一再發生,既需要學校能夠真正做到“以學生為中心”,尊重與維護學生正當權益,做到因材施教、有教無類,還需要改變錯誤教學評價體系,摒棄“單純追求升學率”的錯誤考核機制。同時也不能完全讓體制為涉事學校與教師“背鍋”,對于那些罔顧學生正當權益的學校與教師,要予以相應懲治,最終能夠促成學校不忘教育初心,回歸教育本質,踐行“一個也不能少”的教育理念。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