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公布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的6項措施,提供居民身份證相片“多拍優選”服務——群眾如果對拍攝的居民身份證相片不滿意,可以申請重新拍照3次,從中優選滿意相片。
身份證照可重拍,一個便民的小舉措,卻反映出兩個觀念的轉變。一是個人審美意識轉變。過去,只要不妨礙正常使用,身份證相片丑點也沒關系。但隨著大眾審美意識的提升,人們對身份證的要求不再滿足于功能性用途,而是更應該成為一張代表個人形象的名片,在不失真實性、不違規的情況下,在證照上盡可能展現自己最美最自信的一面。二是公共服務換位思考的轉變。早前,一些證件照拍攝效果不佳,與公共服務缺乏人性化也有關。一些工作人員為了追求辦證效率,往往很少與辦證人溝通,“只要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認得出就好了”。如今,公安部門能及時回應公眾訴求,做到換位思考,提供更為人性化的服務,這一轉變值得點贊。
職能部門應多正視群眾的訴求,積極作出回應,小小的證件照,也能給人滿滿的獲得感。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