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張國棟認為,在輕現金社會推廣過程中,除了相關監管部門要與時俱進,共同發力,還需針對問題,建規立制,讓法治來護航。
出門吃飯能用手機掃二維碼、甚至“刷臉”買單。海外“買買買”也可以用移動支付……隨著電子支付快速發展,現金支付在交易中的比重將不斷降低,經濟學家構想的“輕現金社會”正悄然而至。專家表示,這在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對公民信息安全、支付習慣乃至國家金融安全等帶來挑戰。如何引導其健康發展,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1月22日《人民日報海外版》)
輕現金社會來了,而且便利之處甚多,比如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可以改善市場秩序,建立良好經濟環境;可以改進金融服務,助力金融普惠;可以增進社會文明,推動經濟社會轉型;還可以促進經濟增長,增加社會就業。
但正如硬幣有正反兩面,隨著輕現金社會到來,一些問題也逐漸凸顯。技術層面,二維碼支付可能產生安全漏洞和隱患;市場層面,部分支付機構可能會挪用備付金或開展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秩序;合規層面,部分市場機構可能會違規收單等。值得注意的是,輕現金社會可能會對老年人、文盲、殘障人士等弱勢群體造成傷害,導致個人敏感信息泄露,不利于個體管理金融風險。
對此,雖然監管部門近期出臺了條碼支付新規,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并提高繳存比例,以加強對支付清算市場的整治,但誠如專家所言,對于移動支付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數字鴻溝”“監管失控”“數據寡頭”“不當競爭”等,僅靠支付機構來應對可能會“走偏”,需要引起足夠重視和警惕。
筆者以為,在輕現金社會推廣過程中,除了相關監管部門要與時俱進,共同發力,還需針對問題,建規立制,讓法治來護航。首先,要加快推進非現金支付法律體系建設,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時總結電子支付發展背景下人民幣形態變化帶來的新情況、新問題,補齊支付結算領域的法律短板。
其次,應由主管部門牽頭,各商業銀行、支付機構、清算組織等共同參與,通過可行可靠的制度規范,進一步完善支付基礎設施,加快“網聯”平臺建設,有效推進非銀行支付機構發展。還要健全和優化社會信用體系,以防范風險。
再次,加強知識普及。一方面,要通過宣傳推廣,讓更多公眾了解各種非現金支付結算方式的特點;另一方面,應加大對相關企業違法推廣行為的打擊力度,尊重公眾支付結算習慣,維護自主選擇權。
需要指出的是,無論何種支付方式都要符合易攜帶、易操作、易儲藏、易監管的要求,還要符合金融的安全性、流動效益性。而且,近年來中國銀行卡組織和支付機構不斷走向世界,不僅讓中國人在海外也能愉快地“掃一掃”,同時開始帶動當地輕現金社會的形成。這要求,法治護航不僅要立足國內,還要延伸到海外。這樣,輕現金社會之路才能越走越寬,越走越遠。(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 張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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