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印發了《關于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決定將2018年作為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在全國范圍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其中,在脫貧節奏上有急躁癥被列舉為扶貧作風問題之一。(12月19日《人民日報》)
什么是脫貧急躁癥?簡而言之,就是急于讓貧困戶脫貧,或者說超前讓貧困戶脫貧,實際貧困戶并沒有真正脫貧,或者剛剛超過貧困線,或者霸蠻脫貧,脫貧質量不高,很容易返貧。比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沒有改善,貧困戶沒有得到實質性的幫扶,家庭情況沒有明顯變化,干部算賬算脫貧了。
脫貧急躁癥的產生原因,一則想急于完成脫貧任務,但又不下真功夫,投機取巧,輕易過關;二則條件太差,壓力太大,于是降低脫貧標準,蒙混過關;三則擔心不能如期完成脫貧任務會影響政績考核,不利于個人前途,于是急于求成,采取一些“短、平、快”的辦法應對脫貧攻堅考核,糊弄群眾,欺騙上級。
如何防止脫貧急躁癥呢?抓作風是必須的,作風轉變了,急躁癥的表征就消失了。不過,此舉并不適應每個患有急躁癥的干部,主要是治不了心病,不能解決根本問題。以縣為例,每個縣的貧困鄉鎮、貧困村和貧困人口不一樣,但是,完成脫貧任務的時間點一樣,正是這種不公平的“比賽”現實引起了部分干部的焦慮。另一個不能忽視的因素是各地的基礎條件和發展條件不一樣,基礎和發展條件好的地方容易完成脫貧任務,基礎和發展條件差的地方就會感到脫貧任務壓頭,容易患上急躁癥。
所以,防止急躁癥要從兩個方面下手,一是科學制定對干部完成脫貧任務的考評體系和規則,盡可能保證公平人正,讓各地干部心服口服;二是上級政策傾斜和幫扶要有差別,即根據貧困人口數量、貧困程度、區域條件等給予政策傾斜和不同的幫扶力度,促進各地區平衡發展和脫貧,縮小貧困差距,增強落后和貧困地區干部完成脫貧任務的信心,加快深度貧困人口的脫貧步伐,確保深度貧困人口如期脫貧。
由此可知,脫貧急躁癥不完全是作風問題,如果單抓作風問題,不解決背后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干部作風再好也改變不了地利條件,即使使再大的力氣也無法幫助深度貧困人口脫貧,貧困人口有怨言,干部也感到不公平,容易挫傷干部的積極性,這并非考核脫貧攻堅的本意,不可忽視。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