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外地牌照車在京出行限制多,一些司機獨辟蹊徑,租個京牌繼續開,由此也催火了本已存在的北京車牌租賃市場。記者日前走訪調查發現,在二手車市場,一個京牌一年出租價7000至14000元,而倒騰京牌的“牌販子”月收入可達三四萬元。不過律師和法官卻提醒,出租車牌存在極大風險。(12月19日《北京晨報》)
北京巨大的汽車保有量使得二手車交易十分活躍,然而在交易背后,小客車指標作為稀缺資源也在“暗地”被交易著。按照相關規定,指標只能由指標所有者本人使用,但實際情況卻是,小客車指標成為熱門交易對象,出租、倒賣京牌車輛指標的交易已然出現,殊不知在交易背后買賣雙方面臨著不小的風險。此前據媒體報道,一個名叫王秀霞的北京大媽,被爆出其名下竟擁有上千北京車牌,相當于一家超級出租車公司了。但由于糾紛和官司不斷,其不得不申請將所有車牌注銷。
可見,出租、倒賣京牌指標的“牌販子”,更多的是要為自己登記過的車牌承擔責任和義務。首先是每年要交納養路費,其次就是如果車輛違章要受處罰交罰款,更為嚴重的是,一旦車輛出了交通事故,按照現行規定,相關責任都由買車登記人承擔。此前據媒體報道,北京有一名史姓市民,因身上“背”了200多個車牌,每天收到一摞摞的欠費單和罰單,不得不逃到鄉下租房躲債。可見出租、倒賣京牌指標,也背負著很大的利益風險。
事實上,出租、倒賣京牌指標,是一種違法行為。《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指出,個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車配置指標,應到指標調控管理機構辦理搖號登記,指標有效期為6個月,不得轉讓。可見,出租、倒賣京牌指標,違反了此規定,擾亂了國家對居民身份證和北京市對小客車配置指標調控管理的公共秩序。同時,他人簽訂小客車指標租賃和買賣協議的行為,已違反了《合同法》相關條款,屬于違法行為,這樣的合同應屬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特別是,出租、倒賣京牌指標不僅違法,同時還嚴重影響和干擾了交通管理部門的正常工作,比如養路費的追查,違章罰款誰來買單等等問題。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很難查明真正的肇事車主,要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警力,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但是,我們卻又不得不承認,出租、倒賣京牌指標現象的產生和長期存在,是客觀環境造成的,而這從某種程度上,又暴露出我們相關政策法規的不完善,暴露出相關部門監管不力的問題。
出租、倒賣京牌指標現象的出現,歸根結底還是戶籍壁壘及利益搏弈所致,值得城市管理者反思。人口流動給北京這樣的特大城市帶來了活力,用僵硬封閉的辦法管理一個開放的城市,就會出現外地人買車上不了牌照,買房辦不了房產證這樣的情況。可見,僵硬封閉的管理辦法和開放流動的現實生活之間產生了矛盾,正是這個矛盾,催生了身份證轉讓的出租、倒賣京牌指標現象及市場需求。一個人像釘子那樣牢牢釘在自己家鄉的年代早已成為過去,想依賴這種釘釘子的辦法來管理城市車輛和交通,顯然是一種非常過時的做法。
(責任編輯:范戴芫)